:“我在想,如果夏天来这里进行有氧特训,会不会对我的体能有帮助。”
“当然会有,至少比吃海参管用。”奥多姆揉搓着自己满是胡茬的下巴,认真给出了建议,“我偷懒不想训练的时候,我的体能教练便让我每天都吃海参。他告诉我,长期吃海参,能改善体质,一定程度上,也能让体能方面有所提升。”
“但我后来又回来训练了,那东西是真的一点味道都没有!”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痛苦的回亿,奥多姆整个脸上带着嫌弃,又逐渐露出猥琐的笑容:“比起海参,还是鲍鱼更好吃,鲜嫩多汁。”
李万拎包上车,没再听他胡扯。抵达酒店住下后,他便自己去临时球馆加练投篮了。他得尽可能的适应这里的高原反应。
训练结束回酒店,奥多姆又来找他了,兴冲冲的模样,李万提前谢绝了他:“我不想吃鲍鱼!”
刚刚他就练了1个小时左右的“自捡自投”,明显比平常到这个阶段要累很多,一直到现在,脸颊还有点泛红。
光高原就有点让人上头了,再在高原上找姑娘,李万怕自己“醉”到明天晚上才能醒。
“不是,伙计,发生了一些有意思的事情,jr-史密斯认为你只是一个等待队友传球的空位投手,跟他完全比不了!”
“恭喜你,菜鸟,你终于也被人攻击了!”
“这事也值得恭喜吗?”
李万打开自己带来的电脑,连上酒店的网线,上网搜索相关的内容,很快也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今天上午,掘金队开放了球馆,espn记者采访jr-史密斯:“最近很多人都在说,湖人队的新人李,拥有非常棒的得分爆发力,就像你一样,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jr-史密斯有些嫌弃地撇嘴,将他跟李万放在一起比较令他很不爽:“他只是一个打了6场比赛的菜鸟,而这已经是我在这个联盟的第四年,我能持球,能投篮,也能传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