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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行 第两百七十八章:心中怕不是住着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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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尸嘴角笑容一敛,黑色的手指摩挲着鼓皮,力道之大几乎想要亲手毁灭了此物,可她的眼神却因此沉静了下来,仿佛是在这冰冷的世界之中,终于看到一对好玩又有趣的人。

“小姑娘,这鼓中藏着太多黑暗丑陋的故事了,这是我第一次,摄魂控术之时,看到有人会一直重复一个名字,我所见到的,皆抵是在鼓音控制之下沉沦,只知一味宣泄,哪里还分得清身下所躺之人是喜是恨,可他却是在最后时分改口了。”

方歌渔心脏忽然一紧,手中的沉静多时的剑也微微颤动了一下。

女尸眉眼间的水迹已干,本应该变得几分清晰的眉目却是开始透明稀薄,五官也逐渐模糊不清。

那张脸分不清是笑还是在哭,只听得她声音继续响起:“我想,当是他眼中之人是方歌渔,所唤小霜,不为其他,只为让这一场夺命的战争得以终止。”

一声谓叹,三分感慨:“他只是,不想伤害你罢了。”

若无那一声小霜之言,如何能够将两人从死亡的深渊拉回。

方歌渔只知,自己因‘入我之心,不为他人所藏见’而失了镇定。

那时,她尚且清明,知晓自己应当做些什么来阻止这场杀劫。

想来当时,陷入混乱与无助的他,也是盼着她能够救他出不堪的狼狈困境。

可是她的一句‘让我养你这只尸魔一辈子’无疑是让两人距离死亡的边缘又近三分。

方歌渔手心涌起一片薄汗。

她闭上眼睛。

混乱的思绪之中,不由想起了那适才他那一声惊呼之下的扶腰阻止,又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喊出那个名字,逼她愤怒,逼她伤他。

以重创自残的方式,逼自己停下。

霜名利剑,看似只伤一人,实则却是早已刺伤两人。

她浑然未察,还嫌他伤痛不深,甚至再补两记重创。

那一声淡淡取砖之骇人言论,更非玩笑。

离开那间假婚房时,她问他小霜是谁。

他没有给出答案。

因为根本就没有答案。

油灯古照,影子斜墙。

方歌渔拾起地上那个人皮小鼓,缓缓站起身来,转身就走。

百里仙仙本就将这一段对话听得云里雾里,更是不明白为何方歌渔会同抓他吃他的厉鬼相谈甚欢。

如今,见到儿时玩伴不应当是第一时间出手相救吗?

怎么都懒得同本少主说上一句话,扭头就直接离开。

若是这鲜血流尽了,怕是亲爹来了也无济于事,百里仙仙惨白着一张清秀的小脸,忙问道:“方小渔你要去哪?!”

在晕黄的暖光下,自少女秀窄肩背间倾泻的头发映出柔软的深色光泽,就像是静夜之下黑色微凉的海水般,衬得她脸颊肌肤格外白皙俊俏。

从百里仙仙这个角度看去,却只能够见到被秀发遮掩下透出来的一抹雪白鼻尖,如丹青描绘出的红叶滚边衣袖如火灼灼,烫烧了这片黑暗的空冷,火红的嫁衣穿在玉白的人儿身上,当真是好看得令人怦然心动。

在百里仙仙逐渐发紧的呼吸下,方歌渔听不出喜怒的声音在这幽深的地牢中回响起:“我将他一个人丢在那里了,我要去找他。”

嘴里没一句真话的小尸魔一点也不老实,不安分,傻兮兮地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还以为是最好的决断。

表面上端得是个稀里糊涂,不甚在意的混球模样,殊不知这会儿正蜷着身子缩在床角落里涩涩发抖落泪。

方歌渔不似寻常女儿家那般有着柔软的性子,她从小便不喜欢圈养一些软乎乎的可爱事物。

如今难得逆了自己性子一回,打算养一只打发时间的宠物,结果被这小尸魔反咬一口不说,还发现这养得还贼不是个好玩意儿,表里不一的傻子!

分明是个怕痛的人,人前却偏偏要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人后却躲在阴暗角落里一个人舔伤口。

百里安窥见得她的曾经与过往,她又何尝不是能够共享他生前斑驳零星的记忆。

若非窥得那一鳞半爪的凄惶往事,她便还真认为当夜那个压着眉目中所有情绪,能够冷静将自己腹部血淋淋地生刨取珠的少年不知苦痛为何物。

可是,她知晓的。

跪在那个雷电荆棘里倔强咬着血与泪的少年,他其实不是什么能够抗疼的了不起人物,身躯也并不如何坚强,柔软的身体扛不住雷火刃锋的恶意摧残。

只是这副柔软的身体,柔软的灵魂,却是从出生就被托在了一个让人得以仰望的高度里。

在身份的驱使下,应当成长为所有人们心中期待成为的一座挺拔森严,巍峨屹立的参天巨塔。

人们希望这座巨塔能够站在万仞雪峰之上撑开天地,立于四海之中。

这就么在风里雨里,孤身一人屹立到青苍地茫,古星浩瀚,成为众人的依托与信仰。

刻意营造出来的高度,却不是那么孤绝安宁的。

因为有太多人的目光注视,那样的目光太过于露骨、直接、热切,如针芒利刺一般地盯着你。

所以在那个孤身一人的巨塔顶端上,不论是炎日暴晒,还是雪崩绝境,即使摇摇欲坠,也断不可露出半分怯懦。

逐渐的,风雪欺霜里,孤塔覆上了厚雪,就连自己也见不得自己是何模样。

又有谁允许他还是那一个怕疼爱哭的臭小孩儿。

念及这里,方歌渔的一颗心仿佛被火燎刀刮般,甚至都忘记了此番前来讨伐捉拿幽鬼郎这个主要目的。

她心中想着,若是那混球肯在她面前不那般自若淡然,露一个怯,那她便借坡下驴不同他计较那糊涂事儿了。

若是他再过分一些,抱着伤口唤两声疼……

那她便揉揉臭小孩的脸,奶两口血,再纡尊降贵地哄哄他好了。

油灯里的灯芯被风吹掠摇曳,晃动人眼。

方歌渔裙下脚步一顿,那张白皙俊俏的容颜微微泛红,她陡然反应过来了自己今夜的行为,简直出奇荒唐。

她长这么大,对待任何事物,皆是一分情长,三分热度。

离合宗山门之上,那根教训了尉迟游的珍贵手杖,是一件上品灵器,价值不菲,用来也是趁她这大小姐的尊贵玉手,却不过是染了一些脏血,她便弃之不要,毫不心疼。

更莫说养上一只活物,耐足了信子,也换不来那家伙顺毛听话,反而被他给那般欺负,染得更不是些什么脏血。

过分到了这般地步,她竟然还耐心十足,一刻也未有过要弃养那臭小孩儿的念头。

她这是着了什么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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