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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修仙纪元 第1194章 天赋
到了江南市机场,领了登机牌,上了飞机之后,高歌又开始闭目养神,同时运转着自己体内的星辰之力,保证自己的实力一直处于巅峰状态,毕竟现在情况越来越复杂,而自己所遇到的敌人也都不是那么容易应对了,所以保持自身状态,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飞机平稳降落。
“我们现在去苗疆的话,还需要坐车,大概需要四个小时的时间。”董怡对高歌说道。
高歌听到这话,还是有些吃惊的。
“这么长时间?”高歌疑惑道。
“嗯,当然。”董怡说道,“其实直线距离的话,并不是很长,但是路不是很好走,山路弯道也比较多。”
高歌叹了口气,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至于飞舟的话,除非是情况紧急,否则高歌都不会随意动用的。
等高歌等人坐上车的时候,他还不知道的是,此时全世界,关于他已经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
而这个讨论,就发生在放置猎杀榜的网站上。
各国的杀手,都展开了激烈交流。
“高歌?又是一个华夏人?”
“其实这非常正常,华夏人在修炼界,一直都处于主导地位,他们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
“啧啧,不过这个华夏人,可是年轻的很啊!有意思的是,这上面并没有标注他的实力。”
其实,这也是冲神惠子高明的地方。
她非常清楚,如果让所有人都知道高歌自身已经到了古武真境的实力,恐怕,敢来华夏找高歌麻烦的人,就没多少了。
谁敢与一个古武真境的修仙者为敌?除非是那些罕见的高手,但是那些罕见的高手,又怎么可能会因为所谓的赏金,就去华夏冒险呢?
过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一则消息忽然出现。
“哈哈,这个单子,我接了,正好我现在就在华夏,我还真想看看,一个二十来岁的人,能厉害到哪里去,凭什么值这么多钱!”
说话的人,账号非常简单,就三个数字:777。
“竟然是7神?他现在可已经是sss级的杀手了,不过,他为什么会在华夏啊?”
“不知道,不过,以7神的实力,对付这么一个年轻人,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吧?”
“这不是废话吗?7神从出道到现在不过只有五年的时间,但是这五年内却已经完成了七十八次任务,而且没有一次任务失败的!这还不足以证明7神的实力吗?”
“楼上说得对!”
“ 1!”
在杀手这个圈子里,同样有崇尚强者的现象。
777的强大,导致在杀手圈也有不少粉丝,很多人的目标就是为了超越这么一个男人。
一个s级的杀手,虽然没有站在杀手圈的顶端,但是毕竟777出道也就才五年的时间,能够站在现在这个位置已经算是非常强大的存在了。
在往上的话,就是sss级别的杀手,但是这样的杀手,整个世界也不过只有五个而已,每一个,都是无比强大的存在。
而s级别的杀手,现在也不过只有二三十人。
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夸张的数字了。
此时。
华夏的某间公寓里,一个光着上身的标桩男人站起身,褐色的头发碧蓝的眼睛,壮硕的身材足以去任何一支nba球队担任中锋角色。
他嘴里叼着一根雪茄,青烟缭绕,电脑屏幕上,还放着一个华夏男人的照片。
“高歌?我的上帝,这些人一定是疯了,就这么一个角色,竟然也值八十亿美金?难道就因为进入了灵气复苏时代,钱都已经不值钱了吗?”
吐了口烟雾,浴室里的水声逐渐停下,一个裹着浴巾的女人包着湿漉漉的头发,缓缓走到他的身后。
“哈尼,不要抽烟了,抽我,好吗?狠狠的抽打我……”
男人将手中的雪茄扔到一旁,将女人拦腰抱了起来。
“告诉我,你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你很强壮,你是我见过最强壮的男人,任何一个华夏男人,都不足以和你媲美!哈尼,答应我,带我去白头鹰国,好吗?我不想留在这个国家了。”
“作为一个华夏人,你很不喜欢华夏?”男人将女人扔到床上,撤下她裹住身体的浴巾。
“当然!哦!哈尼,我爱白头鹰国,我很痛恨自己华夏人的身份,我的梦想就是移民,我要去国外,我要去感受自由的气息!哈尼,我是你的狗,答应我,带我走,好吗?”
男人冷冽地笑着。
一个小时后,男人穿戴整齐,西装革履,手腕上佩戴的劳力士在阳光下折射着阳光。
在公寓的浴缸里,女人瞪大双目躺在水中,手腕搭在浴缸的边缘,鲜红的血液落在地面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味。
“一个连自己国家都不爱的人……还活着做什么呢?”男人转过脸,看了眼楼层,轻蔑一笑,“不过,我也不喜欢华夏……所以,那个该死的华夏人,你洗干净脖子了吗?”
他掏出自己的手机,看到一张图片,手指不停放大,最
后确定了位置。
“湘西吗?该死,这个家伙难道是知道死神正在靠近,所以已经躲起来了?好吧,既然已经开始垂死挣扎,那不如,我一巴掌将你拍死好了……”
……
湘西,苗疆。
这也是高歌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
听董怡说,苗人分为熟苗和生苗。
熟苗就是已经慢慢融入汉族,而生苗,则完全处于一种与世隔绝的状态,他们不愿意与外界来往,而且,生苗地区其实非常危险的,先不说生苗内存在的蛊虫,即便是生苗所生活的地区,也存在各种毒虫野兽,常有一些不知死活的探险者会因此丧命。
高歌已经是古武真境的修仙者,而安源董怡等人也都不是寻常人,自然不会有这样的担心。
“你以前来过这里?”跟着董怡,高歌等人已经上了山,但是山路依旧险峻,他们距离目的地依然有一段漫长的路程。
“大概是三年前,来过一次。”
“只来过一次?”高歌惊住了。
这里地势险要,山路错综复杂,而且路程较远,别说来过一次了,就算是来过几十次也未必能够准确无误的找到地方。在这样的山林中,找到一个小村落的话,难度其实比宽阔无际的大海中找到一座岛屿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这就是我的天赋。”董怡说道,“不敢是什么路,我只要走过一次,就能记住。”
高歌冲着董怡竖起了大拇指。
将这说成是一种天赋,还真是一点都不过分。
“不过,我听说现在这山林间也有不少异兽,我们得小心些。”董怡说道。
“嗯。”高歌点点头,转过脸看了眼被自己背在背上的陈往事,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陈往事本身就属于那种没心没肺的小姑娘,经过一路的舟车劳顿,唯一感觉到的就是疲倦,所以趴在高歌的背上很快就睡着了,这睡着之后,口水直接将高歌穿着的t恤给浸湿了。
山林间有不少毒虫,为了避免被叮咬,高歌还运转了体内的星辰之力,那些毒虫感受到高歌恐怖的气机后迅速避而远之。
“我们可以用飞舟吗?”走了一会,高歌忍不住问道。
董怡也知道高歌有飞舟,可此时她却摇了摇头。
高歌脸色一变,说道:“我们一路走过去,显得有诚意是吗?”
“那倒也不是。”董怡尴尬道,“如果用飞舟掠过丛林的话,路我就不认识了。”
“……”也是,从山林上往下看,想要找到一个村落,就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