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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隋第三世 第760章:沈光解惑
战场已经打扫完毕,两边人马合成一处,退到了安乐水(赤水河下游)的竹海之中。
因为唐军南岸大营部分没有被烧,武器铠甲和一些干粮都成了隋军和僚人的战利品,由于唐军陆军几乎都是骑兵,他们也缴获了近万匹产自吐谷浑的河曲战马,这种马的特点是高大神骏,卖相极佳,爆发力强。
秦战此时穿了一件缴自唐军的明光铠甲,然后又披了披风,炎炎夏日这下,汗水涔涔,打着子看起来有些滑稽。他相中了一匹漆黑的高头大马,正小心翼翼的靠近,生怕这玩意一口咬死他似的。
其实这些战马都是饲养之物,并不怕生,性子也很温和,可光着脚丫子就在山中窜的秦战他不知道啊。他这全副武装也是防止战马的大嘴巴。
战马察觉了秦战的到来,只是扭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吃草。
秦战伸出手,警惕的注视着战马的举动,慢慢的触摸着战马的身体,周围的僚人士兵都不由得摒住呼吸,一眨不眨的看着秦战。
秦战像做贼一样,终于摸上了,战马的肌肉微微一紧,便又放松了下来,让秦战大大的松了口气,这下不怕了,绕着大马走了几圈,干脆爬到了马背上,大马忽然走开,使他身子不稳,从另外一面摔了个仰面朝天。
“哈哈哈哈……”
僚人勇士们哈哈大笑了起来。
全场成了欢乐的海洋。
远处,沈光带着张晟、李卫、韩琮、袁紫烟、蓝雪儿,见到秦战从这边摔下那边,从那边摔向这边,失笑道:“这马中看不中用,在益州还如驴子、骡子好。”
“驴子、骡子又小又矮又慢,还倔得要死,我觉得还是马好。”对于僚人来说,卖相极佳的河曲马却是稀罕的好东西,蓝雪儿也看中了一匹大红马,只是她不敢坐,打算先看哥哥怎么弄。
沈光也已知道这位是要进宫的人物,不敢怠慢,笑着介绍道:“蓝姑娘,这种马名叫河曲马,特点就是好看,骑着玩倒是威风。但是因为它们生活在草木丰盛、气候温和地区,所以它们吃不了苦、受不了寒、不耐久战、爬不了山路。汉朝远征匈奴的时候,霍去病他们骑着这种大马,一直杀到了北方翰海,可是马都受不了那里的恶劣环境,先后都死了绝了,以至于后来的汉朝无马可用,只能给李陵将军五千多名步卒,汉帝却要他直捣匈奴汗庭,结果被匈奴骑兵骑着矮小的马拖垮,搞得全军覆没。
“那种矮小的马,和我军的辽东马极为相似,虽然体形矮小,其貌不扬,但吃得了苦、耐得劳、不畏严寒,生命力极为顽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环境下奔袭千里,关键是路边野草也吃,只要吃饱,它的力量和速度就不受影响,历来受到将士们喜爱。”
看了这些好看的战马,沈光一脸嫌弃的说道:“这种中看不中用的河曲马尤为挑食,必须配备专门的草料,给它杂种的话,不但会掉骠,影响它的能力,还容易生病拉肚子,所以大家都不喜欢这类战马。”
蓝雪儿一听,对这种神骏的高头大马兴致大减,
“蓝姑娘要是喜欢马,等到洛阳可以让飞马郡公张万岁帮你挑选,他一定能给你一匹好看又好用绝世宝马,他是马中伯乐,凡是他相中的马,绝对是万里挑一的宝马。”
“我只骑过驴子,恐怕骑不了马。”
“没事的。”沈光微微一笑,道:“我们有一些工具,可以让人又平又稳,只要胆子大就好了。”
这时,当起了军医的袁天罡一脸倦容的跑了来。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死在战场上的士兵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得不到合理救治而不治而死。这都是所有军队无比头疼的大问题。
关键是一场战争至少打两三个时辰,受伤士兵也需要忍受这么久,重伤士兵有的死于失血过多,有的死于伤口感染,几乎难以撑到战争结束。而轻伤士兵也被拖成重伤,这个问题要是不解决,活下去的伤兵是少之又少。
在这一场短暂而激烈的战斗中,隋、僚联军尽管取得了辉煌战绩,可唐军的顽强反击,也使他们付出阵亡两千、伤四千的惨重代价。
而伤重者九成是正面作战的僚人勇士,僚人之所以如此的惨,完全是因为指挥不力所致,他们傻兮兮的从正面去堵拼命逃命的唐军士兵,从而发生了惨烈的搏斗。
他们人数不如唐军多、装备不如唐军好,全凭勇悍的血性打,要不是沈光到来,及时换上“围三阙一”的战法,僚人勇士恐怕被打光。
面对这一惨相,带队而来的袁天罡十分自责,战事结束以后,就担起了军医之职,带着懂得点医术的士兵医治,忙到了下午才算是勉强结束了。
听完袁天罡汇报,沈光皱眉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要尽快撤到安全之地,而且竹林易烧,要是被唐军一把大火反烧,我们就惨了。”
“我们有几千俘虏,还有李渊的儿女,唐军不敢放火吧?”一个“吧”字,其实就证明袁天罡没有信心。
“李渊在意的是他的帝位,只要能够把我们消灭干净,重新竖起军心,他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沈光顿了一下,又说道:“他的儿女那么多,死几个也不会放在心上的。”
袁天罡长叹一声,苦笑道:“我们虽然带了足够的药物,轻伤士兵只须上药包扎,倒是不难,其实人也可以做。可重伤士兵太多,他们伤口极大,不会点医术的人根本处理不好,关键是他们的伤情没有稳定,一旦我们急着行军,导致伤口破裂,神仙难救。”
沈光说道:“朝廷军队有一套完善的医疗体系,应该可以很快解决掉所有问题。”
袁天罡连忙问道:“什么体系?”
“首先是关于伤口清洗,我们以前是用清水洗,然后上药包扎,但是在炎炎盛夏之时,伤口容易化脓,要是遇到一场大雨,失血过多的将士就会发寒发热而死,后来我们改用煮沸的盐水清洗,但是效果还是不太理想,于是用烈酒清洗伤口,包扎的布料也用干净白布,而不是撕下从已经肮脏的衣服撕布条,如此一来,轻伤士兵几乎都活下来了。”
“刀口大的重伤士兵又是怎么处理的?”袁天罡连忙问道。
沈光说道:“像缝衣服那样,用盐水煮过、烈酒泡过的针线缝合伤口,然后再上药包扎,这样就免了伤口再一次开裂,等到伤口愈合,再把线剪掉抽出……另外,还在战场后方设立行军医院,伤兵一退下来,随军医生重新检查,若是不当,便会重新救治。”
“将军说的办法既然有效,肯定是不会错了。但是你们哪有这么多会医术的人?”
“受伤士兵大多是外伤,医治的时候只有清洗、缝合、上药、包扎、煎药五步,这五步几乎用不到医术,旁观的人一看就会,关键是事前要准备好食盐、烈酒、针线、干净白布、刀伤药药粉、止热制寒的药物。”沈光说道。
袁天罡闻言,却是大怒道:“那你干嘛不早说。”
“这些办法很普通的,我们推广了好几年,大家都习以为常…”沈光煞是委屈的说道:“我看你那么积极,以为你会…毕竟您是神仙嘛。”
“我不是神仙。”袁天罡气呼呼的走了。
“蓝姑娘,安乐水通往哪里?要是我们逆流直上,能不能到僚王寨?”沈光问向蓝雪儿。
蓝雪儿稍一思索便说道:“我们只要走上百多里,就会遇到很多小僚寨,每年’吃新节’的时候,他们的寨佬都去僚王寨,一定有去僚王寨的近路。”
“这就好办了。”
沈光笑了起来,也完全放心了。
安乐水水势极大,要是唐军大举来犯,重伤士兵可乘坐艨舯前去僚寨避难,其他人则是依托山区,没有后顾之忧的骚扰、歼灭来犯之敌。
“我有一事不明,还请大将军解惑。”这时,袁紫烟问道。
沈光问道:“什么问题?你说。”
“隋军声势浩大,完全能够干脆利落的灭亡伪唐。但圣上却没有一鼓作气拿下益州,而是让大将军带支偏师作战,我很不理解,大将军知道吗?”惨烈的战争出乎袁紫烟的意料,她很希望天下快点恢复安静。
“你这个问题,其实朝廷也一直有争议,但是最后达成共识,认为维持分裂,让伪唐朝廷暂时存在,才符合大隋的利益。”
“为何呢?”
“益州虽然富饶,但由于交通不便,所以自古以来就是贬谪臣子的集中之地,这些人利用自己以前的人脉关系,和个人智慧,将自己的家族渐渐发展成为本地豪族,他们对大隋王朝的忠心可想而知。”
沈光笑着说道:“另外一个敌视大隋的益州势力便是关陇贵族,由于益州离关中近,关陇贵族多在这里置为田产,当李渊败出关中以后,关陇贵族子弟多在益州任职,两大势力虽然明争暗斗得厉害,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执行‘均田制’的大隋。因为大隋只要入蜀,他们一切都会化为乌有,所以这两大势力都在配合李渊,竭尽全力的散布各不利流言,在民间抹黑大隋形象,百姓信以为真,益州青壮这才响应李渊号召,源源不断的离开益州,去荆州帮李渊作战。”
袁紫烟听完,还是有些不解:“如今关陇贵族、本地豪族都被伪唐残酷血洗,要是我们一举拿下益州,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关陇贵族、本地豪族的田地被李渊分给了本地贫穷百姓,百姓对伪唐的拥护已经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沈光十分耐心的说道:“拿益州易,争民心难,我们拿下益州不是不可以,但我们拿下以后又该如何维持益州稳定呢?要是伪唐残余势力暗中兴风作浪,百姓必将奋起抗争,大隋朝廷就会陷入无休无止的战争泥潭,无力四顾。”
说到这里,沈光看了袁紫烟一眼,见她若有所悟,便继续说道:“只要伪唐王朝还在,那李渊为了应对大隋雄师,必然要维持一支人数众多的军队,这也意味他需要强征百姓入伍,加重赋税,使益州百姓对伪唐深恶痛绝,纷纷起来反抗,绝了李氏复兴的可能,到时候,只要我军入境,那才是顺应人心的大义之举。只要政策得当、任用清廉干吏,益州百姓就会唯朝廷政令是从,而不是受人蛊惑造反。这样才是领土和人心的真正大一统。”
袁紫烟恍然大悟道:“多谢大将军启发,我现在明白了,之前是我短视了。”
“事情要一步步来,千万急不得。不过经过昨晚一役,李渊实力大减,到了成都以后,他只能饮鸩止渴一般的压榨百姓,也说明,他很快就完了。”
“喇战……”这时,一个僚人勇士远远跑来,向“驯”马的秦战高声道,“唐朝狗皇帝以萧瑀为使,要和我们讲和。”
“打架我可以,斗嘴耍心机的话,我根本玩不过他们,汉人狡猾,最好还是由汉人出面。”大汗淋漓的秦战跑了过来,对沈光说道:“还你去吧。”
沈光闻言失笑,说道,“我们是以僚人的名义作战,我不便出面,秦战兄弟耿直,的确不是谈判的最佳人选。只能由蓝姑娘来处理了。”
“我?我也不行。”蓝雪儿连连摇头,拒绝道:“我笨得很,肯定说不过狡猾的汉人。”
“主动权在我们手上,你只要按照我设定的条件去敲诈唐朝使臣即可,对了,你顶多只让二成。此外,还要求李渊处罚李元吉这个罪魁祸首,挖他一只眼。不然的话,我们会继续作乱……”沈光将条件一一列了出来。
“那好吧。”蓝雪儿猛点头,尤其是挖李元吉眼睛这个要求,太让她痛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