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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 第四十八节 仇到最深处(上)
胡思福按照跟朱云天约定的计划去横涧山伏击撒里不花的时候,对所有的后果已经进行了提前的考虑。横涧山是他在21世纪进行过实地考虑的一个地点,当时发现了一座地道,据学院的人考证后认为建于宋朝未年,抵抗蒙军入侵时所挖的备用地道,用来掩护当官的躲藏或者逃跑。数百年后都没有消失,在元朝未年当然还会有的,所以他看了番地图,就近选择了横涧山进行红巾军的第一次大规模伏击战。
可惜他虽拥有老者的稳重,构思也很缜密,却未敌过朱云天这种不按常规出牌的坏招。胡思福一开始对自己说服朱云天的计划是很迷信的,不顾管志、曲少鸣和韩海的劝说,认定要把朱云天说到自己的阵营中来。
横涧山一战,红巾军几乎全军覆没,管志一枪打死了撒里不花,首先逃进了地道,慌不择路的在地道里钻了半天,从另一头爬出来逃之夭夭。胡思福带着曲少鸣、韩海三人,以及二十多个亲兵差点烧死,抱头鼠窜进了树林,用毒箭射死了共和军的特种士兵,也幸运的由地道逃生。
在陈乡里,由于已经做了事先的准备,三百名留守的红巾军士兵带着宁巧提前离开,赶到定远城外的一座小山上躲藏。水里扑到慧安村里,宁巧刚被带走两个时辰。朱云天在两个战场的作战离大获全胜都只差一步,但是就这一步,给自己种下了祸患。
宁巧随红巾军在山上住了两日,胡思福等人就狼狈不堪的逃回来了,看到二十几个人烧得头发都焦了,几乎死掉,宁巧惊奇的问他这是哪路神仙干的。
胡思福恨恨的道:“还有谁?那姓朱的小贼!你的大仇人!”
宁巧愣住,这才知道胡思福一直在暗中跟朱云天较量。她一边感到很幸运,原因是朱云天差点就抓到自己,可还是让自己逃了;同时,她心里又感到十分不快,这个老头原来骗了自己这么长时间了,竟是在利用自己。
她深知,只要跟着胡思福,早晚会有跟朱云天再见的一天。因为朱云天肯定要想办法灭掉胡思福,而胡思福也会绞尽脑汁找朱云天报仇。她只要夹在中间,慢慢等待时机就好了。
果然,半年之后,胡思福带人潜入濠州城,在将军府对面的酒家潜心埋伏了十几天,终于等到朱云天身边的防卫工作一时马虎,突然袭击,把他捉了来。
这也连累了那酒家的老板和跑堂的伙计,朱云天失踪的当天晚上,李虎命令把这些人全部斩首,并且将他们在濠州城内的亲戚朋友也一并格杀,人头挂在濠州城外的旗杆上整整半个月,以示共和军首领的不容侵犯。这确实有点残忍,是朱云天未曾想到的,尽管这是李虎以这种方式向朱云天尽忠,但更多的是恼差成怒、黔驴技穷的表现。
一年之内,共和军的最高首领两次被人劫走,对共和军所有的军官来说,这简直是不能原谅的羞辱。
时隔两年,宁巧终于见到了朱云天,发现他的长相变了许多,跟自己的亲弟弟重八已经大不相同。朱重八从小就长了个猪腰子脸,脸很长,很瘦,现在朱云天看上去胖了,显得脸也短了许多。虽算不上英俊,却也有点清秀可爱的书生模样(毕竟是高中生嘛,放在古代这可算是高级知识分子了)。
她乍一见到他,就像以前她一直在心里质问自己的一样,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无论是用蜡烛戳他的脸,还是频繁打他的耳光,都是无意识的行为,一种潜意识在驱使她这样做。后来,也是潜意识中的某个念头,让她停止了殴打,转而温柔怜惜的抚摸他的脸,问他疼不疼。
她清楚的记得朱云天当时很害怕,但她也清醒的感觉到,当时自己确实是真的怜惜他了,感觉真的打疼了他,心中隐约后悔,懊恼,自责,还有茫然。这种感情让她回到房间之后非常痛苦。她抱着头,独自坐在床上,灭掉了灯,脑海中浮现出弟弟重八的脸来。
“姐姐,你为什么不杀了他,替我报仇?”
“他是我们的仇人,有灭家之恨,你快点去杀了他!”
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在半空中飘来飘去,头发披散,瞪着两只通红的眼珠,在命令她,驱赶她。
过了一会儿,梦境又变成了这样的一副安详的情景,朱重八的整个人穿着一套干净的灰色的僧衣,和一帮同样着装的僧人站在洁白的浮云中。他们飘在半空中,口中念念有词。缓慢的,重八睁开了眼睛。
“姐姐,他没有杀我,这都是我的命,我杀了不少人,他不杀我,别人也会杀我……那一日就是我的命数所在。”
“姐姐,你爱他吗?”
“姐姐,你不要欺骗自己的感觉,去做你喜欢做的事吧,我只希望你幸福……”
这时候,宁巧的脸上才露出了短暂的开心的笑容,她好象恢复到了两年前快乐的时光,那时她美丽、自信、清纯,虽然贫穷但她洁身自好,一心只想嫁给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安安静静的度过一生。
现在,一切都改变了,我再也不能回到从前。她这样想着,坐在床上进入了睡眠。
朱云天第二次见到宁巧,已经是三日之后的傍晚。胡思福带了人出了院子,不知去了哪儿,想必是去搞什么暗杀活动吧?他揣摩,现在的胡思福,有点类似于阿富汗的**先生,白天在家里睡觉,一到晚上就出去,第二天凌晨回来。随着他说的“两个月之内就干掉你”的期限越来越近,他反而不再经常来嘲笑他了,好象正急于跟什么人联络。凌晨回到院子,还跟管志等人开会秘谈,气氛热烈,经常比比划划,兴奋异常。
每次闻到胡思福他们吃酒玩乐传来的鸡腿香味,朱云天的胃就跳起疯狂的拉丁舞,质问主人:你他妈的多久没吃肉啦?!!
他现在每天依然全身被绑着,只有口角可以说话,比前几日好看的是,脸上的烫伤和打伤已经好转。需要如厕的时候,他对门外叫一声,便会有一名红巾军士兵拿一个小盆进来,“尿吧!”然后很不高兴的帮他端出去倒掉。拉屎的时候就麻烦了,士兵先堵上他的嘴,再解开他的手脚,把一根长两米的铁链系在他的腰间,像牵一头猪似的陪他去茅厕。他蹲在里面使劲的拉,红巾军士兵手里握着铁链,生怕他跑了,站在茅厕门口,捏着鼻子度秒如年。
这是他被关在这里唯一感到高兴的事情,因为有人帮他倒尿,还要跟他去厕所拉屎,差点臭死,可算能报复对方一下。
见到宁巧静悄悄的推门进来,朱云天全身的肌肉一哆嗦,心中哀叹:上帝爷爷,看在我多年没骂你的份上,让我以最小的代价熬过这一天,好吗?
令他大感奇怪的是,宁巧手里提了一个篮子,里面装了一些菜和一小罐酒,拿出了两双筷子,小心有序的放在他面前的小桌子上。
“我解开你的手,你陪我吃顿饭吧。”宁巧淡淡的说。
门外的士兵听了,吃惊不小,进来劝道:“姑娘,你不怕这小贼报复你?还是别解了,让他学狗趴在地上吃!这多解气!”这名士兵提了一个很有建设性的意见。
朱云天暗骂,我日你妈,若是这样,我宁愿一头撞死!
宁巧摇摇头:“那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侮辱,他宁愿死也不会接受的。”
她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朱云天感激的望着她,使劲点点头。他现在就像一个任人摆布的奴隶,只能寄希望于这个“主人”能仁慈一点,让自己少受点罪,多一点尊严,哪怕是死,也能死得像个男人一样。
“好好,那我给他解开,不过姑娘,我会在门外盯着的,只要他稍有异动,对你不敬,你就大喊一声,我自会进来将他暴揍一顿!”这名士兵看起来很擅长讨好美女。
他解开了朱云天手上的绳子,警告道:“小贼,不要轻举妄动,不然,哼哼,你会尝到小爷拳脚的厉害!”
“谢谢这位大哥,你可以出去了。”
宁巧在两个杯子里倒满了酒,端起一杯,送到了朱云天的手里。“先喝一杯吧。”看到朱云天疑惑的眼神,她补充道,“这酒没毒,你放心,若想杀你,我不会用这种不光彩的手段,再说了,你现在想必很想死吧,被酒毒死也算一种快速解脱的法子。”她的声音不紧不慢,轻柔甜美,听上去倒像在跟自己的亲人谈话,不像面对的是一个有着灭家之恨的仇人。
朱云天干涩的笑了笑,把酒一口给干了。酒很苦,带了一点轻微的甜味,果然是没毒的。宁巧微微一笑,也把酒喝光了。然后,又慢慢的倒满,递到了他手中。
我靠,不是想灌醉我,再折磨我吧?朱云天深疑之,这种手段电视上演得多了,许多女主角都这样干,凶残得很。
“你……到底想把我怎么样?”他鼓足勇气问道。
宁巧想了想,说:“一开始,我没想过要杀你,后来见了你,我只想杀你,但现在,我说不清楚会把你怎么样。来,再喝一杯。”她又举起杯子。
崩溃!朱云天无奈的把酒喝掉,他不明白,女人的心为什么如此复杂,到底怎么进化的?他妈的达尔文也没好好研究一下!要杀要剐一句话的事情,何必搞这么神秘呢。
“吃点菜吧,这几天你一直没吃好,也没睡好,我做了一些营养丰富的菜,不知你爱不爱吃呢。”宁巧像是在对朱云天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她把筷子递到朱云天的手中,让他夹菜吃。
“谢谢你,宁巧,今天你这样对我,我很感动,就算日后死在你手中,我也心满意足了,没有任何遗憾。”朱云天背了一段台词,就把菜夹了放进嘴里。
果然好吃,他一阵狼吞虎咽,瞬间风卷残云,将四盘精美的小菜吃了个精光。抬头一看,宁巧正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那目光很是坚决,很是浓重,两个人对了眼,都被对方的眼神震摄住了。
朱云天这次感觉到,宁巧这目光里含着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既有对自己的仇恨,又仿佛还蕴有如火的激情,如水的柔情,如青山如草原一般的淡然,如流水般的清澈。见到他把菜很快的吃光,宁巧脸上露出一丝欣然和喜悦的表情,好象很骄傲,毕竟是她亲手做的菜。
怎么回事,这小妮子想什么呢?朱云天收回目光,心里乱成一团。现在的他不敢对宁巧抱有任何善良的期望,只盼她别玩阴的。
宁巧叹息一声,好象对这幕情景很是满足,“你吃饱了吗?”她小声的问。
“这个……算是饱了吧。”朱云天既不敢肯定的说饱,又不敢明确的说不饱,他怕被她抓住语言上的破绽,继而找到更狠毒的办法折磨自己。
“那就好,饿肚子的感觉是很难受的,就像我小时候,每天都在饿肚子,全家的人都要省了口粮,给弟弟和哥哥吃。女人不能吃饱,但男人要吃饱,因为男人要干活。”宁巧依旧是自言自语。
朱云天歪着脑袋,被她的话推入到了一场痛苦的文字游戏中:什么意思!什么意思!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经常性的回忆童年意味着将要做出什么举动?心理学家研究过这样的话题吗?妈的我后悔当初没在学校多看一下心理学的书啊。她说她小时候饿肚子,是为了给家里的男人省粮食,还抱怨当妈的只疼弟弟不疼她。嗯,我看她是悟到男女要平等的真理了吧!
他试探着胡说八道了一番:“男人生下来就注定要干活的,你看,男人多命苦啊!虽然有饭吃,但他们一辈子做牛做马,战争发生的时候还要去当兵打仗,死在战场上,真惨啊,你们做女人的应该知足了。”说完方才后悔,此话会不会刺激到宁巧又想起朱元璋惨死的事情?!
“你说得真好,可惜你不会明白的,每个人都会死,但死的方式不一样,意义也不一样的,为国家上战场,战死沙场,是每个人的荣耀……但是做贼盗的时候,被人杀死就不同了,杀他的人还是一个汉人……”宁巧说着,眼圈已经红了,脸上怒气顿生,忽的站了起来。
朱云天见势不妙,急忙举手挡住了脸。果然,宁巧啪的一巴掌打了过来,还好,击中了他的手背。
“哎呀!”宁巧的手被震疼了,有些发呆的看着捂着脸做挨打状的朱云天。她脸上的表情一直很沉静,最后有点失望的站起身来。这一巴掌没打中,换谁都会失望。
她仔细的收拾好餐具,提起篮子,迈着碎步出去了。
看门的士兵吃吃的笑:“妈的,那一巴掌我都没想到,她做事情可真是出人意料啊,竟然还会炒菜给你吃!在你吃完的时候再打你一下!小贼,我真同情你!”
朱云天心说,我也颇为同情我自己!
宁巧又隔了一天才来,这次跟上次不同,一进门就阔步走到朱云天面前,静静的看着他。朱云天正想问大清早的你要干什么。她藏在背后的手已经抡了起来,原来是一根手臂粗的木棒。呼的一下,这木棒当头砸来。
“砰”的一声脆响,不是脑袋被击中发出的响声,而是手臂。朱云天奋力低下头,提高身子,举高了胳膊,用手臂挡住了这必杀的一棒。他惨叫一声,满地打滚。
看来宁巧想打死我了,得想个办法躲过此劫。他边打滚边这样想。
岂料宁巧听了他的惨叫,便停手不再抡棒,站在一边欣赏他的痛苦。
“疼吗?”她又问这甚是无聊的问题。
朱云天滚到墙角,抱着双臂护住胸口,大叫:“你有病啊?能不疼吗?!!不信我打你一下试试!”
他相信自己今天是在劫难逃了,宁巧要弄死自己。前天给自己做饭吃,原来是一顿临行宴。罢了,罢了,要死就让爷爷来个痛快的吧。想到这里,朱云天硬气起来,瞪圆了小眼睛,对着宁巧说:“我知道你想杀我,这一天早晚都躲不过,现在我就在你的手上,请你给我来个利索的吧,别他妈的千方百计折磨我了!”
宁巧摇摇头:“我不会杀你的,那太便宜你了!”
“天啊!那你想把我怎么样?”朱云天疯狂的叫道,口水都喷出来了,因为他同时看到了宁巧两个高耸的**,隐藏在紧紧的衣服后面喷薄欲发。
“我也不知道,还没想好呢!”
宁巧说完,又举起了木棒,狠狠的砸了下来。这次打的是朱云天的腿。腿不如上肢灵活,所以逃无可逃,避无可避,只能任由她抽了几棍,疼得他吱哇乱叫。最后叫的声音也没有了,只是轻轻的呻吟,眼睛里面流下泪来。
听到咯嚓一声,他感觉自己的小腿骨折了。
“腿断了?”宁巧似乎也听到了,停手,问他。
朱云天现在满腔愤怒,已经失去了欣赏美色的兴趣,所以他再度大吼的时候,嘴里没有口水。这是他生平倾尽全力的一次大叫:“姑奶奶,你就行行好,一棒子打死我吧!你可怜可怜我行吧?”
宁巧还是摇头:“我说过,不会让你死的,既然腿断了,你就歇两天吧,等你的伤势好些了,我还是会打你!”
她提着木棒走了。红巾军士兵进来,先是对着朱云天大为嘲笑,后见他伤势确实不轻,便去报告给了胡思福。
胡思福躺在被窝里还没睡醒,迷迷糊糊中,一听小坏种的骨头让宁巧打断了,高兴的立马从床上跳起来。他叫了管志,幸灾乐祸的一块过来。
“哎,早就让你小心了,她不但会黯然**掌,还会少林的罗汉棍法呢,怎么样,能顶得住吧。”胡思福开心的脸上结出了一朵石榴花。
朱云天闭着嘴,不跟他说话,只是皱着眉头,心里始终在琢磨一件事,现在他已经骨打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估计两三个月是好不了的。逃跑没戏了,但是这样受尽凌辱的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他一直在找机会,能把站岗士兵腰里的刀给拔出来,挥刀自尽。问题是自己的手脚都被绑着,活动不方便,想死都很难。
胡思福笑了一阵子,还是让人到大街上找来了一个土中医给他接骨。
“大夫你给看看,这小贼死了没有?”
大夫仔细察看了一番,朱云天不但左腿的小腿骨折了,右臂也骨折了,屁股上面还被打伤了肌肉。那根木棒的威力可真够强悍的。
朱云天呻吟着问大夫:“说实话吧,我还能活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