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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舅心头朱砂痣 第80章 滴水之恩,那是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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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州前阵子病倒了,耽搁了好多奏折。

仁帝最近日歇在钟粹宫,已经三日没上朝了,这奏折堆积如水,他需要把不相干的给过一过。..?

挑些重要的摘抄下来给仁帝批复。

他低头打开了面前的抽屉,里面静静躺着一只簪子,胭脂十量的确不值。

最后他倒是花了几十两买了个玉簪。

做工稍显粗糙,只能说差强人意,不若他雕得好,他又买了块石头,想到得闲的时候自己雕一个。

得闲……

他哪里有得闲的时候,想到这儿,国舅起身,拿起盒子朝着门外走去。

“喏——”他将手中的盒子递了过去。

宋思弦忍不住看了一眼国舅,他似乎坚守着倔强,人也到底还是在书房内,

两个人隔着一尺高的门槛子说话,她问:“这是?”

沈云州忍不住想了想被挠破了脖子的泰王,强忍着不适,声如玉石:“利钱。”

宋思弦一个哆嗦,手中的盒子差点没扔了出去。

黄鼠狼给鸡拜年呐!

五千两银子都不想给,还给利钱?

试探!一定是试探!

宋思弦想到这,赶紧将手中的盒子推了回去:“大人,这个小的不能要。”

沈云州忍不住蹙了眉。

利钱不要?难道要自己立刻拿出来五千两?

倒也不是不可以……

他刚要开口,就见宋思弦连连摆手:“不要了,都不要了……”

沈云州:?

“大人——”宋思弦心下一狠,咬咬牙:“大人能给小女子庇护的容身之所,小女子已经感激不尽了,大人的大恩大德,小女子常常夜半惊醒,感激得无以复加……”

“钱财为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小女子当时也不过是随口一说,与大人您开个玩笑而已……”才怪,若是不这么说,你还惦记杀我呢。

狗男人!

宋思弦笑得人畜无害,“小女子对大人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沈云州瞥了宋思弦一眼,将手中的匣子再次往外推了推:“说人话。”

“啊,银子我不要了,大人只要许我时常出门就行。”

沈云州再次瞥了她一眼,实在是不明白她到底是如何想的。

只是他想到上次在外面遇到她,似乎给人打幡当孝子贤孙……

“你出门,我倒是没有意见,只是切莫带累了侯府。”她乐意给人当孝子孙子随她去,可别平白给他搞多了许多的爹。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宋思弦心里松了一口气。

“大人若是无事,妾便告退了。”

她竹篮打水一场空,得想办法出府搞钱了。

“去吧。”国舅摆了摆手。

“等等——”他又叫住了她。

宋思弦刚转身,就见怀中被扔过来的盒子。

“本官送出去的东西,从不收回,若是不要,扔了便是!”说完,也不能宋思弦回应,转头就走到了案前,继续批阅折子去了。

宋思弦拿着盒子,是扔也不是,丢也不是,只好带了回去。

等打开盒子一看:玉簪。

这玩意,好歹也值点钱,白白扔了多可惜。

她拿在手中抚摸了下,雕工一般,可玉质通透,细腻瓷白,倒是值点银子。

也罢,大头没收回来,起码没白忙活,苍蝇腿儿也是肉。

“小姐——”冬虫忍不住凑了过来:“您有簪子,大人为何送您簪子啊……”

闲得呗。

宋思弦腹诽,她头上的簪子是特制的,杀人点穴的利器。

这玉簪再值钱,拔簪的同时,头发掉了,屁用没有。

“大概是因为他不打算给我钱了。”宋思弦盯着眼前的玉簪悠悠道。

——

“客官您这是——”当铺里,朝奉隔着高高的柜台看着下面的宋思弦问道。

“你这门口写的不是当铺么?”宋思弦奇怪道:“我来当铺不买药,说来给你看病,你信么?”

眼前的朝奉是当铺的二当家,素来脾气倨傲。

“死当活当?”

“死当如何,活当又如何?”宋思弦没想到典个东西也这么多说道。

“死当又叫做绝当,抵押之后绝不赎回。当金给你高些,抵押物归当铺。”朝奉不耐烦地偷偷翻了个白眼。

“活当与死当相反,能拿到的当金较少,你若是改变了主意,或者手头宽绰了,可随时赎回……”

原来如此,宋思弦二话不说:“死当!死得透透的!”

“你这玉簪,玉质细腻,雕工粗糙,活当也就五两银子……”

宋思弦看了看,雕工粗糙倒是没错,可玉质很好啊,细腻温润。

虽然比不上之前国舅的那个玉坠,可也不至于五两银子。

她刚要收回带走,就听朝奉又道:“不过死当嘛,自然可以给你多点,二十两吧。”

宋思弦摇头:“四十两。”

“二十五两。”

“三十五两!”

“三十两。”

“成交!”

宋思弦将盒子递了过去,朝奉看了一眼包装盒:“玲珑斋的东西?”

“好像是。”宋思弦也没在意。

朝奉倒是态度殷切了许多,玲珑斋在凤麟街,所售商品价格不斐,没有低于五十两银子的,这笔买卖倒是赚了不少。

他飞速写着当票,将银子以及当票递了过去,高呼道:“虫吃,鼠咬,光杆,没毛,破衣,烂衫……”

“我这是玉簪子……”宋思弦有些不高兴。

就听朝奉又继续道:“玲珑玉簪,玉质粗糙,雕工不堪,死当一副,绝不赎当!”

宋思弦:……

就这么做生意,是惯会扫兴的。

她接过银票,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刚出门,脚下就被人绊了一下,险些摔倒,她本就心情不好,提脚踹了一脚——

这才发现落脚之处,是一片柔软,定睛一看,脚下是一个衣履阑珊之人。

身长腿长,遮衣蔽体的衣服只是内衬,脏得不成个样子,身上全是淤泥,又好似经过毒打,浑身上下一片狼狈,头发都粘在脸上,油渍渍的……

宋思弦只低头看了一眼,就知道他年岁不大,隐约露出的肌肤还挺白皙。

显然才沦落成乞丐的。

以她多年的经验,一般遇到这样的人,善良的女子都会随手救起,展开一段良缘。

她脑海里却忽然想到了著名的李狗子,路边的野男人可不能随手捡啊。

她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姨娘都没救出来,统共就这么点银钱。

有心无力。

她抬脚欲走,却猛地被人拉住了脚踝,她垂头一看,就见一双脏兮兮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抓住了她,来人仰头,被揍得肿成了猪头的脸,眼睛都肿了起来。

眼神哀伤,仿佛写满了无尽悲凉。

宋思弦定定地看着他,“对不住,爱莫能助!”说着,死死拉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走了能有一丈远,到底是脚步顿住。

转身走了回来,男子似乎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忍不住抬头,眼露希冀。

就见宋思弦蹲下了身子,将怀里的馒头掏出来,塞到了他的怀里怀中还掖了掖。

“一饭之恩,举手之劳,滴水之恩,那是不能够,你自求多福吧。”她说完,男子眼神仿佛荧光的蜡烛,被人呼地一下,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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