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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喜事:夫君,来耕田 第714章 香主
迷迷糊糊地跟在后面走,到最后出了城主府以后,李海棠她们还有点不可置信。
目前保住自己是最重要的,至于何宝珠,随后在想办法救人出去。
“我和你们说,也就是你们运气好,遇见我,不然的话,你看隔壁那些汉子,到城主的眼皮子底下,有去无回。”
妇人以三人的救命恩人自居,一脸得意,可能是已经得救,她和在里面蔫头耷脑的不同,变得眉飞色舞。
“是啊,咱们多谢大姐的救命之恩,以后就跟着您混了!”
张如意赶紧说一句好话,让妇人更是满意地点头。
“我也不是吓唬你们,城主府对付刺客,是你想不到的狠毒。”
妇人道听途说,但是她忽悠人的本是一流,“城主养了一只吃人的野兽,专门喜欢吃活人。”
那些汉子被扔进去,野兽不是一口咬死,而是先咬掉胳膊或者腿,在地下拖着走,拖着出一条条长长的血痕。
让你活着忍受痛苦,最后崩溃,从而不得不交代,就算是骨头再硬的人,也难逃此折磨。
“还能这样?”
李海棠哆嗦一下,露出惊悚的神色,她用手搓了搓手背,上面的汗毛都起来了。
有野兽,她是知道的,野兽折磨人的方法,她曾经问过二妮小丫头,小丫头抿了抿嘴,没有说什么。
“你以为这样就算完了?那野兽还有一大爱好,咬断胳膊腿,让人变残废以后……”
妇人眨眨眼,说话声音突然小了不少。
“大姐,你继续说啊。”
五福正听得聚精会神,发现没有后文,忙不迭地催促,折磨人,还能折磨出花样来?畜生懂啥呢?
“看你们都是没有出嫁的闺女,怕是体会不了。”
为出行方便,李海棠三人都做少女打扮,没有梳妇人头,看着像是未出嫁的小娘子。
“那野兽,喜欢一口咬掉汉子的子孙根,你们可不知道,那疼痛程度,就和妇人头胎生小娃子差不多,城主府一片,都能听见惨叫声。”
妇人看向她们,“你们都还没这个体验,当年我生头胎,疼得死去活来的。”
张如意和五福没经验,李海棠却是知道那滋味,她浑身上下,出的汗水足够洗床单和身上的衣物的。
那是因为有小包子作为精神上的依托,不然她想,自己可能真的挺不下去。
野兽专门咬那个地方,让人不仅仅是残废,还断子绝孙,可见,方法是多么的阴毒。
难怪疫病肆虐,泗水城立刻变天,出现好几个教派。
无论是坑爹的亲嘴教还是梅花教,都是反对城主宇文寿的。
“大姐,梅花教真是神了,就连城主府里的下人都信奉咱们的教派,不然的话,咱们也没这么顺利出来啊。”
李海棠想起来送饭的二妮,“我看,那就是个小丫头,年纪还不大呢。”
“可不是咋的,那小丫头也是个苦命人。”
妇人摇头叹息,道,“你们别大姐大姐的,我姓黄,这次吸收你们三人加入梅花教,应该能得个香主的职位。”
“黄香主。”
五福对拍马屁在行,当即打蛇随棍上,称呼让妇人眉开眼笑,当即就接受了。
梅花教内,有严格的地位划分,最上面是教主,然后是左右护法,而后是舵主,堂主,香主,最后是普通的教徒。
中间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职务,因为成立不长时间,所以还没有完善。
李海棠听得云里雾里,突然发现,梅花教还真不是小大小闹,随性而起的组织,而是背后有人推动,说不定是个阴谋。
可是可以确定的是,教主或许和她有共同的目的,都想推翻城主宇文寿,杀死老妖婆。
话题被带远了,李海棠想起黄香主说的,二妮是个可怜人,她很想问一下,怎么可怜?
她记得,在城主府大厨房当差的时候,没少和刘婶子打交道,刘婶子的男人还是个小管事,一家子都是城主府的家奴。
好在,不用等她问,话题被黄香主给带了回来。
“那小丫头的爹爹和大哥,被城主处置了,乱棍打死。”
黄香主可怜那丫头,小小年纪,没爹爹和大哥,在府里经常被人打骂欺负,日子非常难过。
“那还真是不容易,我听说这种高门第,下人也是逢高踩低,稍微做错一点事,弄不好要丢了性命。”张如意对此特别有感触,她还算是个好伺候的主子,而张家那些堂姐妹们,则不然,带着陪嫁丫鬟,塞给自己的男人,可丫鬟有身孕,却又容不下,大冬天的让人跪在冰雨里一夜,丫鬟小产高烧不退,最
后一尸两命。
而大小姐们,根本不在乎,不过是个死契的奴才,让她们去死,也是她们的命运,就和玩一样的。
“对啊,还不是冬日里,城主府走水,有人说小丫头的爹爹和大哥偷懒,城主找不到纵火的人,怒极攻心,随便抓倒霉的。”
妇道人家,没了男人和儿子,顶梁柱都塌陷了,还在乎别的什么?
所以她们一家子,第一时间加入梅花教,恨不得宇文寿赶紧去死,只是从那次后,宇文寿自己开个小厨房,不吃大厨房送的吃食,想要下毒,也找不到机会。
李海棠用手捂嘴,那把火是谁放的,没有人比二妮更加清楚了,却不想因此害死她的亲爹的大哥,真是造孽啊!
也难怪,才半年未见,二妮小丫头的眼神里,已经和原来大不一样,更加成熟。
老妖婆死了,多半其中有二妮的大功劳。
让一个小丫头接受和面对这些,果然很残忍,可一切都回不到从前。
黄香主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四人等了一会儿,就迎来其余的教徒汇合。
“宇文寿要玩完,也就是这几日了。”
他们十几人上了一辆大马车,马车四周都是坐凳,泗水城要更加开放一些,没有什么不能同坐的规矩。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给自己灌了一烈酒,吼了一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