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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一百一十六章告捷
吕西尼昂的居尹和阿马尔里克两兄弟,就在这冲锋之中跟大队失散了。
除他俩之外,还有十余名骑兵,同样是闷头冲锋,身边还都是伙伴,桶盔那仅有一条线的狭窄视界,使他们根本没意识到已经跟大部队失散这一点。
他们已经杀疯了。
仓促反击的萨拉森士兵们,连个主事的指挥官都找不到,只能各自为战,许多惊慌失措的士兵,都如羊群一般被驱赶着四散而逃。
身披重甲,还能在夜间视物,使他们简直就是在进行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鲜血染红了他们身上的罩袍。
就连坐骑身上的马衣,马铠上的纹章,都被鲜血浸得模湖不清。
这时,一簇篝火勐然大涨。
它们宛如具备了生命一般汇聚到一起,形成了一具完全由火焰凝聚而成的巨人。
一个穿着白袍的拜火教神职者,带着满腔怒火,咆孝道:“你们这群该死的法兰克蛮子,在火焰中忏悔吧!”
他挥舞手中的木杖。
火焰巨人顿时张大嘴。
砰——
一枚由火焰凝成的火球,被火焰巨人喷出,如同炸弹般砸向十字军骑兵们的阵型中。
三名靠近的骑士,顷刻间便被火焰吞没。
一名靠近的骑士,坐骑因受惊而扬起马蹄。
他摔落在地上,看着那一具具燃烧的焦炭,他的口中发出悲恸的咆孝声:“兄弟!”
他从地上艰难爬起,不管不顾地从胸口取出一把金属十字架。
十字架的顶端,是尖锐的矛头。
这是他祖传的破魔道具。
如果洛萨在此的话,就一定能认出,这分明是一把由阻魔金构造成的十字架。
白袍神职者看到这把十字架,面露惊慌,匆忙操控火焰巨人向骑士扑去。
阻魔金并不是特别稀罕的东西。
很多教会都持有这种金属制作的“驱魔道具”。
吟游诗人传唱的,骑士杀死恶龙,杀死邪恶女巫的传说,也不都是假的。
毕竟同是恶龙,有年愈千岁,体型数十米的古龙,也有刚诞生没多久,或者根本就是长不大的品种,体型只有数米的小龙。
巫师们在人世间的数量如此稀少,除了追求不同以外,更多的是担心卷入人类间的冲突,漫长生命一朝化为乌有。
谁愿意跟这些平均寿命不过几十年,很可能要不了多久,就在好勇斗狠中丢掉性命的凡人骑士换命呢?
然而骑士早已被兄弟的阵亡所激怒,不顾那扑面而来的热浪,飞扑而出,将十字架扎在了白袍神职者的胸口。
顷刻间,火焰巨人烟消云散。
骑士跌落在地,只短暂接触的这么一会儿,他的罩袍已经燃烧了起来,铠甲表层甚至都因高温而泛起一层红色。
居尹抓住了这一机会,俯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了一柄投矛,便向白袍神职者投掷了出去。
….下一刻,投矛贯穿了白袍神职者的胸膛,他的嘴巴里溢出大片的血沫,倒地不起。.??m
居尹喘着粗气,高温使他满头大汗。
他摘下头盔,环顾四周,才勐然道:“坏了,我们已经脱离大部队了,所有人,跟我来!”
阿马尔里克忙不迭地应道。
“兄弟,我们难道不赶紧跟大部队会合吗?”
在漫长的宫廷生活里,他早已失去了血勇,跟他的兄弟相比,在这场战斗中,他根本就没有发挥多少作用。
之所以还没阵亡,纯粹是因为这货惜命,穿得甲胃,在所有披甲骑兵中,都算得上最上乘的。
居尹大喊道:“会合个屁,兄长,都已经冲到这儿了,不再继续向前,我们凭什么立下功劳?难道你就乐意永远做一个靠女人裙带上位的宫相?”
阿马尔里克愣住了。
片刻后,他咬牙道:“走,咱们兄弟再做一次大事!”
...
洛萨不断收拢队伍。
穿着各色罩袍的骑兵们,宛如一把锋锐的长矛,直接贯穿了萨拉森人的胸膛。
敌人的反击是如此羸弱不堪。
零散的步兵在面对骑兵冲锋时,尤其是在混杂了一大批比农奴征召兵强不了多少的乌合之众时,简直脆弱到了极致。
这些宛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的“友军”,使得真正想要组织反击的萨拉森士兵们,反而很难聚集起来。
一路冲杀,倒地的敌人无法计数,己方的损伤却是微乎其微。
洛萨眼前的光亮一炽。
前方,终于出现了成建制的反击,那是一队手握长矛,在营帐间列阵的鳞甲步兵,带队的指挥官,用阿语鼓舞着士兵们。
这个世界的巫师,似乎很少有能用来强化普通人战斗力的手段。
最起码,萨拉丁的麾下,是没有能像芙琳一样,能使人获得夜视能力的施法者。
但随着越往深处,篝火,火把也越来越密集。
萨拉森士兵们终于能大致辨认出敌人的轮廓,虽然有时候反应会慢半拍,但把队友误认为是敌人而攻击的事件,已然大大减少。
“别管他们,直接碾过去!”
洛萨一咬牙,下达了这一命令。
列好阵的长枪手虽然相对较为克制骑兵,但也只是相对罢了。
没有几个骑兵指挥官会真的正面冲撞枪阵。
而且,敌人的阵型实在是太单薄了,加起来还不到五十人的步兵所组成的阵型,根本就抵挡不了骑士们的冲锋。
砰——
战马硬生生撞飞了一个个敌人。
但也有一名翼骑兵,在高速冲锋时,被长枪顶落战马,所幸他一个翻滚,便仗着半身板甲的灵活,冲进了一旁的营房,免去了被后续冲来骑兵的践踏。
下一个路口,更多身披重甲的步兵们出现,排成了整齐的方阵。
洛萨一眼便认出了他们绝对是由下马的马穆鲁克组成的重步兵,跟十字军中,最精锐的步兵永远是步行骑士一样。(除瓦兰吉卫队)
….马穆鲁克步行骑兵,同样也是萨拉森军队中最精锐的步兵。
洛萨想也没想,便高喊道:“向两边散开!”
骑士们直接跟随接到洛萨命令的翼骑兵们,绕开了这一道敌人密集的关隘,他们中许多人甚至都没发现那些严阵以待的步兵们,只是机械性地跟着前方战友的方向行进。
如同一座棋盘布局的萨拉森大营,到处都是缺口,也到处都是任由他们驰骋的地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洛萨的衣甲上已经染满鲜血,他终于找到了敌人的马厩,但这里,已被里三层外三层,上千名披重甲的步兵团团围住。
洛萨意识到就算攻破了马厩,成功在此点燃一把火,所能取得的战果也十分有限。
而损失,则很可能是整支骑兵队。
很显然这得不偿失。
他立刻转道,决定带兵撤退。
今晚的战果已经足够喜人,或许真正死在他们马蹄下的人数加起来也就不到两千人,但因为黑暗,而发生的营啸,踩踏,互相攻击的事件,保守估计,这个数字也能再翻一倍。
更何况,今晚的萨拉森人,势必是没办法睡一个好觉了,得不到良好休眠的士兵,第二天的表现可想而知。
明天,攻守之势便能改换。
很快,整支骑兵队便从敌人营帐的侧方杀出,洛萨选定了一个方向,便头也不回地带队离去了。
清点人数,洛萨才发现,骑兵队的损失也很大,足足一百余名骑兵留在了敌营中。
虽然大多数都是失散,但洛萨必须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跟大部队失散,能存活下来的概率顶多只有五成。
而若是等到夜视能力消失,这份概率,还会极速下滑到一成!
夜视能力已经快消失了。
洛萨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急躁:“明明约定好了撤离时间,他们怎么还陷在里面?”
高弗雷男爵劝说道:“今晚我们的战果已经够多的了,留在敌营的...就让他们奋战至死吧,这是他们的荣誉。”
洛萨打量了下四周,发现乌尔姆等几个翼骑兵居然没有跟随大队冲出来。
他咬了咬牙,高声道:“所有人暂时划归高弗雷男爵麾下,翼骑兵们,随我再冲一次,我得试着把我们的同袍救出来。”
他并不是鲁莽行事。
距离升级,他只差一线,却顾忌着被麾下的其余骑兵们看到,所以没敢全力施展。
他相信,自己这波,就算救不回失陷在敌营中的队友,也能全身而退。
骑士和骑兵们一个个面面相觑。
有人立刻高声道:“大团长,我跟你一起,正巧我们还没杀过瘾呢!”
“没错,大人,不止你一个不愿放弃同袍!”
骑士,骑兵们群情激奋。
洛萨的勇敢,无畏,虔诚,正义,睿智,完全征服了他们,以后,他们哪怕离开了圣地,也一定会传唱洛萨的名声。
他们宁愿跟这样的统帅一同赴死,因为这意味着“荣誉”!
这个时代的人,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才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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