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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穿成舔狗后 第 71 章 弥赛亚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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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赛亚之国,这是一片流淌着蜜与奶的乐土。

先贤在蒙昧时代就不停幻想着理想国,尽管他们所处的时代与“理想国”相差很远。但好在万年之后,人类终于完成了对这个理想的初步描绘。

无有饥馑,人人有家归。科技和文明前所未有的活跃发达,ai是人类最紧密最有用的伙伴。

这片乐土,曾经有另一个名字。

赛光城。

“由城到国,这种称谓的变换,一方面体现了在科技快速发展时期,我们对环境的利用和改造……”

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橡木色的桌子上。

这座位于弥赛亚之国中心的大学,自几百年前便屹立此处,经历了被命名为“灯塔改革”的事件后,国家排名第一大学的地位再也不可动摇。

坐在无数学子艳羡的位置上,少年却根本没心思听上面教授的侃侃而谈,他垂着头,偷偷在桌子下看小说《灯塔之上》

这是近年爆火的畅销书,以当年灯塔革命发生前的时间为坐标,描述了庄家一位天才少主和ega之间的绝世爱恋。

“灯塔上,他们紧紧携手,一跃而下,爆炸的火光在他们身后不断亮起,将夜空点亮。”

看到这,少年突然发觉讲台上的声音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他立马关掉了小说界面,之前看到一半的论文占据了终端的页面。

他抬起头,教授果然站在他的旁边。

少年冲教授讨好一笑,教授不为所动:

“今天你去扫灯塔。”

——

“啊啊啊啊,明明有清洁程序,但是教授为了折磨我们就是喜欢安排我们来扫灯塔。”

少年虽然嘴上抱怨不停,但手底下的动作不慢。

弥赛亚之国将灯塔视为精神上的象征,能接触灯塔,是人人求之不得的机会。

作为国内屈指一首的教授,只有他的爱徒们才享有这个机会。

“甜蜜的负担。”

少年嘟囔着。

今天的灯塔也是万年不变的寂静,昔日奢靡的夜光灯在百年过去后,也渐渐化为尘埃消失,只有少数的光点,随着少年动作漂浮。

他喜爱地看着这些光点,又怕自己的触碰破坏他们,所以战战兢兢地扫地。

他扫干净这片地方,转身扫别的地方时,被映入眼帘的一双脚吓得不轻。

“鬼啊!”

他这么说是很有道理的,灯塔向来闲人免进,没有凭证不可进入,每日给他们学校开放的名额也只有一位而已。

等少年看清房间里的这人,又突然觉得不像了。

要说鬼,这人的皮肤虽然是捂了很久的惨白,但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但要说他是少年没见过的权贵,他颓丧的毫无生机的眼眸,没有搭理的胡须又完全不像。

少年的惊叫惹来了这人的一瞥。

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亮得惊心动魄,仿佛燃烧灵魂般的熠熠生辉。

熟悉的面孔更是叫少年忍不住脱口而出:

“诺顿·金!”

诺顿·金,是几百年前敲响新时代的鸣钟人,也是掀起灯塔革命狂潮的带领者。

最惹人议论的是,在集中势力消灭当时赛光城的七大家族后,诺顿就此隐匿,再也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内。

当然他身上值得讨论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当时令人诟病的,对家族势力过分残忍的手段,以及开创性的黑客技术。

他出身贫民窟,引起了底层群众的狂热追捧。

可以说,如果他当时留下来,钱财权力唾手可得。

但诺顿就这么消失了百年,然后神话般地出现在了少年面前。

历史书上的人突然出现在了自己眼前,少年不禁愣在那,手里握着清洁工具。

诺顿却根本没有看他,他瞥了少年一眼后,目光又落回了自己手上。

那是一条小灯造型的项链,在这个房间里散发着盈盈的光辉。

毫无疑问这是当年灯塔的珍宝之一,但它为什么会在诺顿手里?

诺顿痴痴看着手心的项链,肉麻的说,少年甚至觉得他看未来老婆的眼神都不会比这个更深情了。

鼓起勇气,少年还是开口了:

“那个……我们这里不允许别人进来的,您有提前申请吗?”

诺顿听到“申请”,有点茫然地抬头看了房间一眼,喃喃自语:“是啊,如果当时我的技术再好一点,是不是就能进来了……他怎么能……”

说着说着,诺顿就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不再对少年的话做出反应。

弥赛亚之国的人们寿命都很长,但即便以现在的科学技术,诺顿也已经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光。他看上去垂垂老矣,岁月的痕迹在他脸上毫不留情。

只有从他高挺的鼻梁,明亮的双眼可以看出年轻时的风流多姿。

诺顿又哭又笑,时而沉思,仿佛陷在了过去的回忆里,行为举止和疯子没有什么差别。

少年咬咬牙,决定发消息向自己的教授求助。

等他收到教授的“马上就来”的消息后,再次抬起头的少年发现,诺顿摇摇晃晃地走向了灯塔最深处。

“诶!您要去干嘛?”

少年拔腿追上去。

他努力地追,但不知为何怎么也追不上诺顿,只能遥遥看着诺顿消失在视野中。

看着黑漆漆的前方,少年有些犹豫,但那可是诺顿·金!他咬咬牙,忽略教授的劝阻,跟在了诺顿身后。

灯塔的顶端,即使是教授也很少涉足。

少年颤颤巍巍地扶着柱子,他甚至觉得自己一伸手就能摸到云,地面上的东西像微缩景观那样渺远,他看一眼就忍不住犯晕。

诺顿却站在围栏的旁边,只到腰部的高度让少年怀疑风稍微大点就能把诺顿·金吹下去。

诺顿握着项链,在狂风中他的样子更加憔悴了,眼眶深陷胡子拉碴,眼睛布满血丝,深渊里爬出来复仇的恶魔也不过如此。

他望向远方,数百年前那里屹立着赛光城的心脏,一座奢华的人间天堂。

他的天使,他的所爱亦在其中。

林春温。

再次想起这个名字,诺顿简直心痛得以为自己快死掉了。

如果他不那么冲动,如果他当时没有把家族的承认看得那么重要,如果他当时不认为贫民窟是耻辱……他和林春温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修斯当年那么狂热的痴恋他,可如果没有他在旁边怂恿,修斯永远也不会对林春温做什么。

诺顿很了解修斯,也很了解自己。

自卑与自傲是偏执的药水,把他的心灵也扭曲得不成样子。

庄家在时光的变迁下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痕迹,但林春温和那个人携手跳下灯塔的样子仿佛就在昨日。

不然怎么会如此深刻,仿佛揉进骨血里,叫他再也不能忘记。

在林春温死后,他和修斯颓唐了一段时间。

修斯再也不肯标记任何ega,有时他们看着ega,会想起林春温。但诺顿活了几百年,再也没遇到一个林春温。

他们的颓唐时光,在其他家族的逼迫下很快就不得不消失了。

他们并非单打独斗,还有多兰,还有林春温的养父,还有那么多人需要他们的庇护。

修斯拼了命地战斗,落下一身伤病。

他不受易感期的困扰,倒是活了这么久。

活得越久,他越是痛苦难当。

这是惩罚吗?

诺顿茫然地想,不然为何他再也不能在生活中找到林春温的痕迹。活在这了无生趣的世界中,又有什么意思呢?

风突然大了起来,诺顿颤颤巍巍的手没有抓稳项链,项链飘飘扬扬地被卷走了。

诺顿伸手去抓,不顾自己身体已经探出了围栏。

“您小心!”

突然有人从身后抓住了他。

诺顿挣不开,他毕竟只是beta,这伴随出身的性别至今也桎梏着他。

他心灰意冷地垂头坐下,一头黑发突然映入眼帘。

少年蹲下身,紧紧抓住他:

“您可要小心点。”

多漂亮的黑发啊……就像他一样。

少年突然看到诺顿笑了,疲惫的,仿佛纤夫那样不堪重负:

“你真狠心啊……林。”

“我会活着的,拖着这苍老无用的身躯,为我做出的每一个行为赎罪。”

诺顿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泪光。很快被风吹干了,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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