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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奇妙男友 第469章 此去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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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9章 此去经年

我叫江笑笑,今年二十岁,听阿琰说,五年前我生了一场大病,把自己给烧糊涂了,所以,我十五岁之前的人生,对我来说,就是一片空白。

阿琰说,我的人生真挺悲剧的,发个烧都能把自己烧得失忆,要是病得再严重一点,还不得直接把自己给弄成脑残啊!

阿琰这话说的很没道理,我当然不可能变成脑残。我不仅不是脑残,还是智商超群的美少女,这不,我还没有过二十岁的生日,就已经从国内首屈一指的警官大学毕业,作为特招人才去了县城的警察局工作。

二十岁的我,前途一片光明。

话说,成为警察一直是我长久以来的梦想,我觉得我以前肯定是被坏人给欺压过,所以才会有那么强烈的惩恶扬善的欲、望。

作为一位永远站在正义这一边的警察,我的确做了不少为广大人民群众伸张正义的事情。

比如说,张大婶家的鸡被黄鼠狼吃了,我一棍子就打晕了那只偷鸡的黄鼠狼;再比如说,县上的一个小混混抢了王大妈辛辛苦苦攒的十个鸡蛋,我二话没说就把那个小混混给痛揍了一顿。

哦,对了,上次住在我们警察局附近的兰兰被一个小流、氓摸了下屁股,我还把那个小流、氓的手给打得骨折了。

总而言之,我就是一位正义凛然的好警察,我们警察局的同事都说,要是我是一位少年,我们县城里那些像是兰兰那样的小姑娘,一定会挤破了脑袋想要嫁给我,只是可惜,我不是一位翩翩少年郎,而且一位女儿郎。

虽然没有翩翩少年郎那般抢手,但我一点都不会觉得伤感。相反,我每天都过得特别特别开心,也是,我有最好的朋友,最爱我的家人,青梅竹马的哥们,还有我暗恋多时的心底明月,我那么幸福,人生那么圆满,我怎么可能会不开心。

我最好的朋友肖筱,在和稽旦经历了一场堪比长篇言情小说的虐恋之后,终于走到了一起,下月初八,他们就要结婚了,我发自内心地为他们感到开心。

我爸当了一年多的植物人之后,已经苏醒,现在,他带着我妈还有小枫回到了乡下,过着平淡而又温馨的生活。

小枫,我的弟弟,他是我的骄傲,他已经由一个小屁孩,长成了翩翩小少年郎,据说,每天他都能在学校收到几封情书,我妈天天担心他早恋。

张绍华,我青梅竹马的好哥们,他闲着没事就喜欢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起初,我觉得总是被他给晃得怪头晕的,不过,习惯成自然,被他那么晃了一段时间之后,以前我偶尔会犯的头晕症都被他给晃好了。

至于我的心底明月,他自然是顾琰,我的阿琰。

好吧,我承认,我这话说的还有点儿不够贴切,阿琰,还算不上我的人,不过,他是我心底明月这事儿,却是毋庸置疑的。

我喜欢阿琰,从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喜欢他。

记得五年前,我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阿琰,当我看到他那一身的花花绿绿,我着实吓了一大跳,我以为,我是不小心掉进了染坊。

阿琰那一身打扮,是有点儿特别,但因为他那张脸生得实在是太过好看了,他那一身的花花绿绿,看上去倒也不至于让人难受,看习惯了,反而还别有一番说不出的风韵,嗯,衬得他那张俊脸更加的明朗,如同那高高悬挂在空中的暖阳,只需远远地看着他,就会觉得很舒服。

我看到阿琰的那一刻,我的脑海中竟是不由得浮现出了一个声音,若是我还能有来世,顾琰,我定嫁你。

阿琰就是顾琰,他是我一直想嫁的人,自然就是我真心喜欢之人。从那时候起,顾琰就成了我的心底明月。

我的心思,从未在阿琰面前暴露,我这人看上去虽然大大咧咧的,但毕竟是个女生,也有点儿小女儿家的心思,若是阿琰不喜欢我,我却傻乎乎地向他表白,多丢人啊!

我得,努力让阿琰喜欢上我,两情相悦,我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

对了,阿琰还有一个小跟班,他的名字叫做程咬金。他这名字听上去是挺威武霸气的,但程咬金其人,却跟威武霸气完全不沾边,他那人,动不动就喜欢翘一翘兰花指,每次我喊他程咬金,他都喜欢翘着他的纤纤兰花指,跺着那双老大不小的脚对我娇嗔道,讨厌啦,人家怎么可能会叫程咬金那么难听的名字,人家叫金金啦!

我不想程咬金整天这么翘着兰花指嫌弃我讨厌,但是吧,让我喊他金金,这么恶心的名字,我也实在是喊不出口。

所以,实在是无奈,我就只能整天被程咬金的兰花指荼毒了。

今天下午,我刚刚下班,就接到了一个电话。那电话,是一个小男孩打来的,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激动,有些紧张,还有几分说不出的局促,他问我,警察阿姨,你扫黄吗?我不小心发现了一场不正当交易。

听到那小男孩说的话,我顿时了然,难怪这小男孩的声音听起来会紧张,原来是发现了有人涉黄啊!也是,那么小的一个孩子,碰到那种少儿不宜的事情,不紧张才怪!

我觉得,为了不让祖国的花朵被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摧残,我应该稍稍安抚一下这个小男孩幼小的心灵,我正在纠结着该怎么开口安慰他呢,他就像是害怕我会抓不到坏人似地对着我说道。

警察阿姨,对了,我认识做不正当交易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他叫楚晔!他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在我们这边作威作福,总是欺负小孩子也就算了,他还喜欢强迫民女,烧杀掳掠、吃喝嫖赌无恶不作!警察阿姨,你可是我最崇拜的警察,你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我一直以为这一次,只是需要去抓一只喜欢嫖、娼的大种猪呢,没想到我要抓的,竟然是一个恶贯满盈的恶棍!

我有一种预感,这一次,我江笑笑一定能够大展拳脚,从这个恶棍的身上,查出好几起大案!

有人报案,我本来就已经怪激动怪激动的了,现在又听到那小男孩说我是他最崇拜的警察,我心中的英雄主义感油然而生,忍不住摸了把自己腰间的手、枪,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向着那小男孩提供的地点冲去。

正想要挂断电话,我就又听到那小男孩说道,警察阿姨,漂亮阿姨,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

听了那小男孩这话,我微微有些无语,话说,我应该知道他的名字吗?

当然,为了不伤害祖国花朵的幼小心灵,我是不可能对他说出这样的话的,我颇为委婉地对着电话那头的小男孩说道,我的确是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漂亮阿姨,我叫肉肉,肉肉,你一定要记住哦,我的名字叫肉肉。那小男孩的声音,染上了一抹说不出的期待,漂亮阿姨,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

我还想要说点儿什么呢,谁知,那小男孩就已经挂断了电话。

肉肉,肉肉……

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少儿不宜呢?!

好吧,我表示,我最近的确是被肖筱带坏了,一听到点什么风吹草动,就会往少儿不宜这个层面上去考虑,那么单纯善良的一个小男孩,怎么可能会少儿不宜呢!

要是少儿不宜,也应该是那个小男孩的父母少儿不宜,好好的一个孩子,干嘛给人家起肉肉这么一个难听的名字啊!

不再纠结那个小男孩的名字,我很快就赶到了那个小男孩给我提供的地点。他说的地方,是我们县城最大的一家会馆,这家会馆的名字,叫做怡红院。

话说,当初第一次听到这家会馆的名字,我就往少儿不宜的方向去想了,所以,每一次扫黄打非,我首先去的地方,就是怡红院。

但令我失望的是,怡红院的名字虽然风尘了些,少儿不宜了些,它里面从事的生意,却是无比的正当,那些乌七八糟的交易,我突击检查了百儿八十次,都从来没有逮着过一次。

我没有在怡红院抓到过现行,并不代表,怡红院真的就是一个纯良的地方了,这不,这一次,那个小男孩就给我提供了线索,这次,我终于可以扬眉吐气,狠狠地给怡红院那位一本正经的老板一记耳光了。

楚晔,楚晔,我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这个名字,你烧杀抢掠吃喝嫖赌无恶不作,我江笑笑这一次,就要让你以后什么都没得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叫做楚晔的男人作恶多端,连名字都染上了邪恶气息的缘故,默念了这个名字几次之后,我的胸口竟然变得生疼。

我使劲按压了几下我的胸口,那种疼痛的感觉没有丝毫的好转,当许久许久之后,我不再去想楚晔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胸口才不再那么难受了。

胸口舒服了一点儿之后,我忍不住感叹,难怪连阎王都怕恶人磨,恶人的杀伤力,果真是非一般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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