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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汉混日子 第一百零九章 境界
第一百零九章境界
自然知道吉星这不是卖弄,因为此前他在山里,处理那些野兽,就见过他熟练有技巧的出手。秋轩感觉吉星的手法,就犹如庖丁解牛一样,熟练有方法。
加上刚刚看到他,做桌椅的淡定,无不显示了他胸有成竹。这会儿又见他剁鸭,便明白这是他习惯了,出刀的手法。看着肥胖,其实相当灵活。
这种江湖上,使刀高手的习惯,加上不断娴熟和运用,短短时间里,往往可以造就一代高手。而如今却被吉星用在了切菜上,这算不算是暴殄天物!
教他刀法的人曲照,此时一直就在他身边,秋轩不知道曲照心里,究竟会作何感想?
在秋轩看来,吉星如今这习惯,使得他的刀法,已经达到了另外一种境界!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
秋轩虽然自己还不明白,也没有吉星这身功力,但是她在栖芳阁许久,眼界自然比一般人高许多。自然知晓吉星的境界,已经不是普通的高手,可以达到的高度!
想到这个少年的年龄,想到他在齐昌府的身份,秋轩心里不由震惊,更多的却是隐隐升起,一股难以置信的想法。看样子他一直都在伪装,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能力。
想到这个嬉皮笑脸的少年,在自己心里一直认为,应该是个薄幸之人。没有想到却也,真正的有过人之处。更是想到了自己和他,几次莫名其妙,虽然好像是被他欺侮,但是最后居然没有生气?
本来对男欢女爱之事,不如后世这般守礼。何况在这个快速增长人口的时代,易妻而处的事情太多。像秋轩这种有自己想法的女子,更在这个时代不是少见。
就像后世所谓的文明社会,有人看中人妻之后狂追,而人妻也相中他的话,就会分手结合一样。因为先入为主的原因,秋轩知道自己很难改变,对齐王这个人的一些看法。
但是这一路而来的接触,以及时时在一起的磨合,秋轩心里忽然感觉到一阵害怕。因为她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人,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居然有很久,没有想过那个人了!
心里隐隐有些茫然,当然最多的却是一种失落!
虽然这种感觉自己也说不出来,可是却深深的占据了,秋轩此时的心里。
本来以为他最多只是一个,大家族的纨绔子弟,对这些女子会不肖一顾。但是从他对自己的体贴,以及对自己的照顾,秋轩知道自己正在改变着,自己的想法。
如今却更是没有想到,他不但心思细腻,比一般人强出许多,就是身手居然这么高明。这刻看着全神贯注的吉星,秋轩不由也深深的疑惑了起来!
这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吗?这是那个嘻嘻哈哈的少年吗?
“你这是干嘛?这菜还难不成有个花,在上面?”看到吉星丝毫不着急的样子,秋轩却也按捺不住了!
瞟了秋轩一眼,吉星没有生气,而是再瞟了陈延寿一眼之后,指着锅里的鸭肉说:“看到没有,如今这肉都收紧了,煸出油来了。这种技法不但可以让肉类更香,而且因为没有放油,却让肉类里面的油脂,完全释放出来。”
看着陈延寿不住的点头,居然有些眉开眼笑的样子,居然飞快跑去那边,把背囊里剩下的一腿,香獐肉拿了出来。笑嘻嘻的说道:“难怪烤的肉,比别人的好吃,想必也是这个道理罢!”
吉星却没有回答陈延寿,却朝那边拿着一把柴刀,正在吃力劈柴的来哥招手。来哥走过来的时候,吉星却朝陈延寿努嘴。
陈延寿对着吉星脸色一拉,看着来哥的时候却微微含笑,却也没有小气的意思,把那足有四五斤的肉腿塞到了来哥手里。
乐呵呵的朝来哥说道:“快拿去给你父亲打打牙祭,也算是吾等在你家,吃喝一番!”
来哥先是不敢接,这个时候虽然周围,也有捕猎的人家,但是因为深山猛兽多,一般哪里能够打到大的猎物?
就是有些收获也视若珍宝的,拿去市集卖了换生活用度。来哥长这么大,却还真的没有看到过,自己拿这么多香喷喷的肉。但是秋轩拍拍他瘦小的肩膀,让他不要客气之后,他才眼巴巴的拿着肉腿跑去找父亲。
这边吉星并不在意,知道陈延寿的存货不止这些,便继续说道:“这道菜不放油,那是因为这种鸭本身的油足,对于一道菜肴来说已经足够!”
“怎么把肉里的油逼出来,这么炒就是一种技法,是为了在急火下每块肉受热均匀,把多余的脂肪肥肉释放!你们不会炒菜很难理解!”吉星摇头晃脑。
陈延寿虽然脸色有些赫赫的,但是也没有说话,却看到老汉带着来哥过来了。原来老汉看到吉星给到这么一大块肉,心里有些不安,亲自带着来哥过来,还想要客套一番。
吉星没有说话,陈延寿却一本正经的,和林老汉说道起来。无非就是说自己这些人打扰了,何况杀了他家一只鸭。
虽然这只鸭是只公鸭,但是没有这只公鸭的话,哪里会有另外几只母鸭的生蛋。母鸭不能生蛋的话,就不会有小鸭,没有小鸭的话,自然就不会有如今吃的鸭了!
一番话下来,几乎把老汉绕晕了。却也知道大家好心,自然感恩涕零!
这会儿不知道从哪里溜出来的秋轩,居然也过来猛点头。看到吉星瞪着自己,她便害羞的低下头去,好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吉星也被陈延寿的话弄晕了,看到他口沫四溅,老汉却目瞪口呆只能听着,心里也不由暗暗感觉到搞笑。最后老汉自然是千恩万谢,拿着肉腿去了,那喉咙直吞口水的样子,却没有人笑话他。
这边大家还围着吉星炖鸭,那边便听到何氏咯咯的笑声。然后看到再次端着一些青菜回来,后面还跟着婆婆和阿三两个人。
当然最让人瞩目的是,一个皮肤稍黑,身材粗壮的青年汉子,拎着许多东西紧紧跟在后面进来。
一番介绍才知道,这个汉子就是老汉儿子,林何氏的男人林兹。如今正在附近矿里做工头,恰好今日回来家里,没有想到家里有这么多客人。
因为这个林兹言语不多,却思虑清晰,倒让吉星看重了几分。难怪能够做到矿里的工头,想法自然比一般人清晰。听到老汉说他也读过两年私塾,不由对老汉也多了几分欣赏。
期间不远处的邻居也过来,看到林家有客人,甚至是骑马过来的,居然也好客的把家里,一些收藏拿过来,也被吉星邀请了一起。
当菜肴做好之后,大家就在院子里摆下桌,大家坐下欢呼不已。
最后林兹自然代表主家,说了一些招待不周的话。吉星却端酒笑着说道:“却是客气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