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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这个外卖小哥,技能有点多 第546章 《Viva La V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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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舞台上的创世纪乐队,自然可以看到下方陆陆续续有观众靠拢过来。

此时不继续引爆现场,更待何时!

歌曲:《viva la vida》

演唱:南夜

演奏:创世纪乐队

和声:创世纪乐队

作词作曲:南夜

(实际由酷玩乐队所演唱的歌曲,由克里斯·马汀、强尼·巴克兰、盖·贝瑞曼和威尔·查平填词谱曲。)

酷玩乐队虽然不能称为神级乐队,但绝对有着超一线的实力。

32次提名格莱美音乐奖,7次获奖,斩获9座全英音乐奖……

从这获奖程度,就可以看出不少东西。

而《viva la vida》,就是这支乐队的经典作品之一。

在演奏正式开始的时候,观众看到创世纪乐队竟然搬出了大小提琴。

不是,摇滚乐需要用到提琴吗?

所有人都带着一丝疑惑,哪怕是那些职业乐队也不明所以。

这创世纪乐队,想要再次挑战他们的底线是吧?

没等大家多想,洛宁已经拉动沉稳厚重的大提琴。

这一曲没有贝斯声,所以由洛宁来主大提琴。

旋律不会因为是提琴就忧伤哀悼,反而节奏轻快分明,动感十足。

简单有力的提琴旋律,回旋往复,正如历史车轮滚滚而来,不可避开。

由于前奏由单一乐器所组成,断然不会让其太过冗长。

在第13秒的时候,南夜的歌声便已经出现了:

“i used to rule theld”

(大千世界曾由我主宰)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d”

(巨浪也因我之名澎湃)

“in theing i sleep alone”

(而今,我却在黎明独自入眠)

“……”

南夜的歌声配合提琴的节拍,娓娓道来。

既有轻快的舞曲般味道,也有悲惨壮烈的史诗般的情绪,令人如痴如醉。

可以说从第一句开始,就让耳朵怀孕了。

歌曲讲述的是路易十六,大革命前后丢掉皇位和性命的故事。

在即将被处死之前,他于牢房里喃喃自语。

一位曾经叱咤风云的君王,如今只能透过窗子去看着自己统治的国家,回忆自己从前的辉煌。

只能在濒死之时感叹自己的命运,何其讽刺。

也正是如此,所以就有了副歌部分: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re ringing”

(听到耶路撒冷的钟声传来)

“valry choirs are singing”

(罗马骑兵震彻山海)

“be my miy sword and shield”

(担当我的明镜,利剑和盾牌。)

“……”

部分歌词的渊源和典故,出自于圣经,欧洲的宗教历史,或者革命。

特别是“耶路撒冷的钟声”,“罗马骑兵的战歌”等字眼的出现,让那些国家的观众,瞬间热血沸腾。

谁能想到,歌词竟然将被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视为圣地的耶路撒冷,将曾经的大罗马等等都给写进去了。

对于那一片的国家人民,对于信奉这些教派的人们而言,这简直就是史诗级般的歌词啊!

不仅如此,弦乐,吉他,鼓等乐器交织在一起,其场景宏大壮阔,让人听了之后精神抖擞。

那是对于词曲的一种赞叹!

那是对于历史的一种敬仰!

“but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ld”

(但这却是我统治的时代)

“oh oh oh oh oh oh”

“oh oh oh oh oh oh”

“……”

后续高昂的和声吟唱,更是这一曲的点睛之笔。

仿佛在用炽烈般的色彩,来编织那种史诗般悲壮的氛围。

那是勇敢的革命者,毫不畏惧,迎面冲击敌人的一种力量。

不管是谁,都会被这样的吟唱声所俘虏。

“i ksaint petet call mye”

(我亦知天堂之门不会为我敞开)

“nevehonestd”

(不再有逆耳忠言存在)

“but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ld”

(但这是我统治的时代)

结尾带着悲剧色彩,与历史遥相呼应。不会显得突兀,反而觉得恰如其分,还有创作者的用心良苦。

在这样的氛围下,南夜用心经营。

他同时唱着的,是君临天下!

唱着的,是众叛亲离!

同时唱着的,“汝何故生在帝王之家”的悲凉之感。

同时唱着的,是对生的留恋不甘和眷恋,却又不得不面对死亡的遗憾。

唱爱恨情仇,唱悲欢离合的歌曲有很多,但唱历史的摇滚乐……寥寥无几!

如此将历史与情感的完美结合,简直就是摇滚乐的另一种雄浑浪漫。

这一曲不管是前奏还是主歌,不管是吟唱还是副歌,都如同历史剧一样,波澜壮阔。

既有流行的元素在其中,又有古典主义的味道点缀,堪称完美。

完全符合现代人的审美!

这就是《viva la vida》!

登上了全球30多个国家的音乐排行榜榜首的神曲。

在2009年,此歌更是获得第51届格莱美奖“年度歌曲”和“最佳流行组合”两项奖,并被提名为“年度制作”,等一系列奖项!

哪怕是前世,也是了不起的大作。

歌绝对是好歌!

好听,也绝对是好听的!

不过问题也跟着出现了。

【有一说一,这首歌在我心中可以排到很前面,那样的氛围感,那样的吟唱声,让我欲罢不能。】

【我承认它好听,可是怎么听都不像是摇滚乐啊,用在这个场合真的合适吗?】

【对啊,我也觉得是流行歌曲,跟摇滚乐貌似不挂钩吧?】

这首歌曲既不摇滚,也不英伦。

现场不是音乐专业的观众有这样的疑问,并不奇怪。

也正是这样,现场一片讨论声,出现了比较怪异的氛围!

对于这样的氛围,坎贝尔不得不出手了:“想必大家都在怀疑这首歌的属性,但是不要紧,现在邀请启示乐队主唱来帮我们解读一下。”

启示乐队正是摇滚节最长记录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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