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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 第十一节 美人绝色
钟离村离濠州城大约有三十里,按现代人的观点来看,没有公交车,再找不到的士,肯定没人愿意步行,从濠州城跑到钟离村去。一般我们把这种人叫做傻瓜。
如果身上再背一包三十斤重的东西,那更是傻到让人耻笑了。
非常不幸的是,现在这个被我们称做傻瓜的人,从将军府镏金镶银的大门里堂堂正正的走了出来了,他背上正好挎了一个大书包,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人们都看不懂的物什。
他嘴里叨了根烟,怡然自得的站在门口,朝天空望了一眼:“哇,好蓝好白的天空啊!”
身边的手下一片哗然:既然好蓝,为什么还要好白?这天空到底是白还是蓝?
只是没人敢提出抗议,因为朱云天这家伙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个将军府中有那么点生杀大权的参军大人,谁要是敢背后说他坏话,那可是要倒大霉的。
时间已经到了1343年的秋天,当初从21世纪带来的那身学生装已经无法满足时代的需要。那条牛仔裤他本来穿了两天的,想靠这身花哨的衣裳到后院勾引鱼奴儿的芳心,岂料札朋不知从哪儿听到了风声,一声令下,后院的门口站了两个亲兵,军令道:“那个姓朱的小坏种,绝不能让他进入此门,不管他用什么借口。”
总而言之,札朋怕他占了女儿的便宜,死活不让他们再见面。小帅哥很是伤心,因为他一开始只是想利用一下鱼奴儿,现在利用完了,却发现她真的是很可爱,特别是她的身材和皮肤总是让他想入非非,身体透支。
鱼奴儿也是一脸愁容的,常常独自站在绣楼的窗口。她知道父亲下了禁令,可是却没什么办法,谁让她是将军的女儿呢。何况那个朱公子实在讨厌,每次来都要摸自己的手。如果不是自己聪明机灵,连衣服恐怕都要被他扒了去,把自己的光身子看个够。
她想不明白,世间为什么有这样坏的男人?更想不通的是,这家伙这么坏,自己竟然还常常在心里想着他。
朱云天没招了,只好频频把杨柳召到自己的房间来。自从有了第一次之后,小帅哥尝到了甜头,三天两头想抱着这个蒙古野味儿睡一觉,继续积累经验。
小杨柳品尝到了禁果,也是一天不见他,心里就想得慌,老想着在床上娇喘吩吩的那种美妙滋味,但她是女孩子,不好意思投怀送抱,现在参军大人需要得紧,自然是有求便应。两人的鱼水之欢可算是馋坏了陈京和李虎,这两家伙每个月的额外花销突然增加了许多。
如果只是想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有银子花,有女人玩的话,朱云天也许就这样混混度日了,但好在他的梦想并不在这里。
参军这样的小官,并不能让他就此满足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还可以把“生意”做得大一点。至于大到什么程度,既不是李虎这个“山贼命”的死党向往的那样占山为王,也不是陈京这家伙梦到的那种“称霸一方”。
这事儿成不成,还得看徐达、汤和他们是否愿意助自己一臂之力。现在朱元璋死了,林光魏死了,世间已无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可以借此彻底的亲近徐达,把他们拉到自己的阵营里面来。
只是这帮不讲义气的混蛋,也不说来城里搭救自己,哪怕是认为我他妈的已经死了,来找找我的尸体也好吧?朱云天抽着烟,很是不满的想:这种人竟然能当上开国大臣,大明朝的国防部长,玉皇大帝肯定睡过了头。
“云天哥哥,早去早回呀,寻到了小欣妹妹,我这做姐姐的也好安心。”说这话的是春风满面依依不舍的杨柳。
朱云天大大咧咧的应着:“亲爱的快回家吧,别着凉,我可舍不得。”这家伙每天吃喝玩乐,搂着杨柳听她讲蒙古包里的奇人异事,有点乐不思蜀的意味了,现在说话都变了腔调。
札朋因为他砍了朱元璋人头的事,报给大都皇帝受了嘉奖。官职虽未获升,但薪水倍增,于本朝武将面前说话也有了份量。因此,虽然不让朱云天接近自己的女儿,但对他却是格外器重,正式升他为濠州的参军,跟李虎是同一级别的军职。
朱云天得意洋洋,你这老儿还不清楚,李虎早成了我的小弟。但官权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调动五百人以下的军队,只需向札朋请示一下即可。
杨柳顺理成章的成了他目前最听话的“老婆”了,一有空就搂着抱着,当然,不能让太多的人看见。还别说,大草原上的野味就一个字:鲜。
开朗包容的杨柳听说他有个红颜知己至今流落民间,不但不吃醋,反而每日替他着急担心,一个劲的催促他派人寻找。今日的换装出行这才有了光明正大的借口。
眼看杨柳依依不舍的回府关了大门,朱云天立马换了另一种表情,快步跑到将军府的后门,李虎已经等到那里了。
李虎见了他第一句话就问:“大哥还有烟吗,给一支!”
“操,我半个月才敢抽一支,最后十支,抽完就没了。”朱云天斜着眼说。
“哎呀,大哥,可怜可怜小弟吧,我憋不住了……”
“不是还有烟叶嘛,卷一点抽呗。”
“那玩艺难抽死了,大哥,想必你不会见死不救吧?”
“给,”朱云天老大不情愿的给了他一支,“交待的事办得怎么样了?”他问李虎。
李虎美美的抽了一口,把烟夹在手指之间,拍着胸口说:“大哥你就放心吧,等你回到钟离村,后天我即带兵进村,就依大哥的计策行事,保证万无一失。”
朱云天满意的点点头,突然把他抽了半支的烟抢了过来,“兄弟你就回去准备吧。”李虎气得暴跳如雷,大骂“小人”,却已经无可奈何,因为他跑得只剩下半个屁股还在巷子口。
此时的元朝城市,已经渐渐失去了宋未元初时的繁华和昌盛。街上的商铺众多,但生意不佳,店主们愁眉苦脸站在门口招徕生意,很少有人问津。倒是米店挤破了门,细看却是要饭的乞丐居多。
朱云天还是第二次正儿八经的在濠州城内的大街上闲逛,到处都能感受到经济和商业的逐渐衰败,宋朝留下的殷实家底,在几十年的毁灭和折腾中已经到了崩溃衰亡的边缘了。
城门口,一队元兵手执兵器,围攻着三四十名暴动抢粮的黑社会份子,双方厮杀正酣。朱云天经过这里,很感兴趣的朝杀成一团的人堆里看了几眼,忽然眼前一亮:真他妈的是得来全不废功夫啊!
这些黑帮的兄弟有的拿刀,有的持棍,还有的挥舞着铁锹和各种农具,已经杀红了眼,不时有人受伤倒下,但是没人投降,全部默不做声,奋力抵抗。
渐渐的尸体遍地,元兵越来越多,攻击力度越来越强,刀枪所到之处,快要将他们全部斩杀殆尽了。
“让你的手下住手!”朱云天溜着墙角走过来,对一个骑在马上观战的军官小声说。
那人冷冷的道:“你是他妈的什么人?”
“我**,敢骂老子?”朱云天破口大骂,掏出一个腰牌,在他眼前一亮。军官急忙翻身下马,就要行礼,“见过参军大人,小人刚才无礼了。”
朱云天不耐烦的说,“滚你妈的,行了行了,让他们住手吧,这几个人不要杀了,先关半个时辰,然后放他们出城。”
“一切听从大人吩咐。”军官毕恭毕敬的回答。
等朱云天一溜烟的出了城,军官对手下喝道:“好了,这几个留做活口,带过来!”
军兵停下攻击,上百人围成一圈,把仅存的五个暴动分子用绳子绑了,扔到城墙一角等候发落。
其中一人全身是血,高声大骂:“老子不会投降的,要杀老子就快动手,反正活够了,饿死不如战死来得痛快。”
这家伙正是汤和,其余四人为徐达、刘子轩和吴良兄弟。
当日他们被元军追得过河逃窜,跟朱云天失去了联系,一直跑了两天才甩开了追兵。回来不见了大哥踪影,派了几个人进了濠州城想劫狱,却笨得找不到监狱在什么地方,最后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回去,只好作罢。
又过几日,城内没有了动静,再无有关于朱云天的榜文贴出,徐达便以为他被秘密处死了。哥几个伤心了大半天,哭了一阵,象征性的堆了一座坟,全没想到,是兄弟们不讲义气才让大哥送了命。
狗改不了吃屎,老实了几天,再次结伙出来重操老本行,虽无大哥的指引,但确实赚了不少。这次听说濠州城有一批刚征集的军粮准备运往国境之外,支持蒙古人跟欧罗巴人作战,就集结了上百号人来抢,进了城发现中了官兵的埋伏,唰唰刷厮杀一阵,把带来的穷兄弟们杀得干干净净。
徐达踢了汤和一脚,让他住嘴,以免再做无谓死伤,且看官军如何对待。沉默不语等了近一个时辰,没有一个人来向他们问话,刚才发令留他们性命的那个军官正眼不瞧他们一眼,只抬头看天,像在数星星。
操,现在是白天,奶奶的不嫌阳光刺眼啊?!汤和又想开骂,此时军官咳嗽一声,让人松开绳子,轻描淡写的说:“你们可以走了。”
“没搞错吧,放我们走?”徐达等人大惑不解,但死里逃生终归是喜事,连声谢谢都来不及说,五人已经跑出城门之外。
过了护城河,再向城西的荒野外走不远,就是一片开阔之地。几个人远远瞧见路边的枯草丛里躺着一个年轻人,似曾相识的衣服和头型,他正在那里抽烟。
走近一看,徐达大喜过望,叫道:“大哥!真是苍天有眼,让我们兄弟再次重逢!”
朱云天嘿嘿一笑,从草地上坐起,扔掉烟头,说:“兄弟们过得可好啊,我侥幸逃生留了一命,正是想保佑大伙福大命大,免遭雷劈啊。”
“惭愧,惭愧!”五人脸红脖子粗,暗叫不妙,老大记仇了,一定会找机会整我们吧。
“哎呀,算了,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只是以后兄弟们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才是,你看我多讲义气,保住了小命马上回村子里找你们。”
徐达喜道:“莫非半年来……大哥记起事情了?”
朱云天想煽自己一个嘴巴子,忙说不是,只是潜意识的走到了这里,没想到真的碰到了众兄弟们,要感谢上帝感谢党啊。
“上帝,党?”大伙的眼珠子变成了乒乓球。
“呵呵,我说的话白痴总是听不懂,走吧,跟我讲讲最近都在做些什么。”
朱云天站起来,大伙一同上路,也就二十分钟,他便跟不上他们的速度了。五个人迈的步子既大,频繁又快,都是从小走惯了路的人,每天扛着柴米来回上百里不见喘口粗气的。加上近几个月来一直在逃命,脚力大长。跟他们相比,朱云天就差老鼻子了,他最近把体能都用在了杨柳身上,难免肾虚气亏。
他让兄弟们轮流背着他,这个意见让大家一片惊呼,鄙视的眼光可以聚成威力巨大的激光枪,穿透他的身体。
“呵呵,大哥你这个想法太好了,跟我想的一样。”徐达乐哈哈的道。
刘子轩则阴阳怪气的说:“大哥以前力气最大,现在怎么数你最柔弱了呢?莫非……”
朱云天只能嘿嘿的一笑了之,他感觉言语间自己差点露出了破绽,便不再多言了,一路上只听他们讲跟元兵的打斗。汤和一口一个“鞑寇”骂得痛快,窜掇着众人要同去投靠红巾军。
“红巾军?”朱云天问,“现在起义了吗?”他记得红巾军是白莲教易帜后的称号。
刘子轩笑着说:“前几日我们刚得到消息,山东地区有一支农民军头缠红巾,声势浩大,已经攻占了数座州县,现在朝廷调集军队镇压,屡战屡败呀,汤和兄弟建议大家同去投军,不知哥哥意下如何?”
朱云天没回答,反问道:“山东?太远了,你们怎么想?”
“呵呵,哥哥见笑了。”刘子轩道:“兄弟觉得应该再观察几日,红巾军到底能走到哪一步,力量有多大,首领是什么样的人,我们都还不清楚,所以谨慎为好。”
“有道理!”朱云天伸出大拇指,赞叹道。心里却说:你是怕他们的实力打不过官兵,刚投军没几天就送了命吧,小样儿,看你文治彬彬,想不到还挺能算计的。
“哎,大哥,有个坏消息,希望大哥听了不要伤心。”徐达说,“林光魏兄弟失踪几个月了,至今没有寻见,不知是出了什么事情。”
“哦,”朱云天早料到会提到这个人,路上已经编好了答词,这时正好大派用场。
他脸不红心不跳的背诵道,“也许是林兄弟想念老家的财产了吧,他以前不就是生意人吗,想必回乡发财去了,不好意思向我们请辞,所以半夜悄悄的走了,这也有可能。”
“大哥真是好推断!跟大哥比起来,林光魏这小子简直不讲义气啊。”一帮人马屁拍得相当及时。
“那是,不看我是谁!我是朱……重八!”朱云天得意忘形,差点吐出真名,吐了吐舌头,心想我何不此时镀回真身呢,去掉“重八”二字罢了。
哈哈,我好聪明。他又吐了吐舌头,惹来兄弟们的好奇,纷纷问:“大哥为何吐舌头,难道空气里面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吗?”
侧鼻猛吸,却都只闻到一股田野中的狗屎味。
朱云天正色道:“同志们,我为自己取了一个名字,‘云天”,朱云天,因为我这个人一向义薄云天,非常讲义气,这个名字跟我还是很般配的,想必大家没有意见吧。“
“没意见,没意见!”
虽然忍着呕吐的**,强行说了没意见这三个字,但大家还是捂着嘴,尽量不让肚里的早饭吐出来。
他们实在不明白,到底是事情改变人,还是人改变事情,老大几个月不见,回来后就变得这么无耻了?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现在如果有一条地缝,徐达一定会带头钻进去的。
汤和身上还有一些干硬的米团,大家拿出来分着吃了,权当充饥,继续赶路。朱云天吃惯了府中的鸡鸭鱼肉,乍一吃这像牛粪蛋般坚硬的食物,皱起了眉头,犹如刀割他的小**一样的痛苦,为此汤和还专门向他道歉,你看咱们的伙食质量这么差,连累大哥像吃大便,不知大哥什么时候带我们重出江湖啊?
朱云天说出自己的想法之前,再次强调道:“同志们以后不要再叫我重八了,那名字太难听,就叫我云天大哥。”
“徐达兄弟,现在我们还有多少人马?”
徐达想了想:“大约有二百多人吧,但是很难召集,因为每次出来做事,都要死伤不少,所以许多人打起了退堂鼓,大哥这可不是好事啊。”
朱云天点点头,“知道了,兄弟你现在就出发,尽量在明日中午之前把人马聚起来,带上兵器,我们要建立一支真正的正规军,颁布严格的规章制度,而不是现在的散兵游勇。”
“大哥说的没错!”徐达表示赞同。
“汤和兄弟,皇觉寺你最近去过没有?”他问汤和,试探皇觉寺的情况这些人是否已经知道。
汤和漫不经心的道:“保命要紧,半年来我们都没出门,怎么了大哥,想去当和尚吗?方丈大师可是一直规劝你遁入空门的,那个老家伙,我讨厌他,他自己吃肉,却不让别人吃肉,真是岂有此理!”
朱云天放心了,呵呵一笑,道:“为兄只是想寻找一处容身之处,皇觉寺在荒山野外,又有山林阻隔,易守难攻,不易发觉,是一所屯兵的好场地。日后若形势需要,我们不妨将人马驻扎在那里。”
刘子轩这时吃完了饭团,牙差点硌掉了两颗,上来凑热闹道:“云天大哥想的好主意啊,看来大哥想带着兄弟们干一番大事业?”
徐达、汤和、吴氏兄弟纷纷望着他,毕竟大家都过厌了逃窜躲藏的生活,迫切想得到点安全感。不容易啊,再英雄的好汉如果每天为了保命而活着,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夹尾巴逃跑,那肯定是无法办成大事的。
所以众人用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老大,希望他指出一条财路。
朱云天见时机差不多了,这些人刚被官兵群殴了一顿,心里肯定郁闷得不行,正指望他出山拿主意呢。于是,他慢条斯理大致把结识了李虎、陈京的事情经过讲了一遍。自然,这里面肯定是剔除了他投降那一部分的,只说他为了保全性命,暂时委曲求全,答应李虎做他手下打杂的从事,帮他做了几件事情,深获重用。但没曾想这人竟早有反心,两人一拍即合,通力合作,取得了札朋的信任,现今竟被授了参军一职,手握一些兵权,还有陈京这等武功高手相助,再加上徐达等众兄弟,大事可成云云。
他以色相勾引将军之女鱼奴儿的片断,和对杨柳霸王硬上弓的精彩章节,自是隐瞒不提了。要说出来还不得吓坏了众人,他这大哥的形象可要大打折扣了。
五人的嘴巴张得老大,眼珠子瞪得比屁股还要圆,果然是不太相信。
“大哥,你今天没发烧吧?”徐达要来摸他的额头,看他是不是病了,因为刚才这番话听着就像在讲三国志,印象中的老大没这么足智多谋啊。
“就是啊,大哥,你要是病了,哥几个凑钱让你去看大夫,青天白日,咱不能说胡话啊。”汤和露出一脸对他的“病情”很关切的神情,大有为了老大豁出一身胆的大丈夫气概。
“靠,去你老婆的小腿的,大爷我讲了半天白讲了。”
朱云天心如明镜,乍一说出来,肯定是不信者居多。他也没指望今天就能让众人服气,因为在徐达这些人眼中,朱重八只不过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空头大哥,说穿了就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兄弟之谊。突然之间变成了濠州城的参军,又认识了新的兄弟,确实让他们不能适应。
我有办法的,嘿嘿,此刻朱云天暗自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他就等李虎和陈京上演一出好戏了。
哎,谁叫你们都是人才呢!本帅哥只能略施小计了。
徐达道:“不是兄弟不信,实在是大哥讲的事情过于传奇,超出了我等想象!大哥且不必着急,咱们回家慢慢讲来。”
“那好吧。”朱云天装得很郁闷一般。
说话间,六个人便回到了钟离村。朱五四夫妇仍然半死不活的在床上躺着,大小便不断失禁,搞不清什么时候会死,所以时刻都有人照顾着。
宁巧端着了药罐熬着中药,见了朱云天回来,一愣,接着不悦的说:“弟弟,你何不变成鬼再回家?爹娘这副模样,你却毫不操心,只顾在外面东窜西逃。”
东窜西逃?这美女好会用词!朱云天尴尬的低头道歉一番,像一个知错就改的听话小孩。必要的礼节他还是需要遵守的,不然马上会被视为不孝之子,赶出家门,古人对于这一点非常重视。
简单用完了晚饭,他仔细端详宁巧,比半年前又成熟了许多。在他看来,成熟的几个标志,无非是**大了些,屁股圆了些,腰肢丰腴了些,皮肤白嫩了些,眼睛里的渴望又旺盛了些。这些东西他在宁巧身上都看到了,所以他很快就直了眼,盯着她的**和屁股,口水情不自禁的流下来。
宁巧正为爹娘换失禁的尿布,注意到了身后那双火辣辣的眼睛,突然脸就红了,转身道:“弟弟有什么事吗?”
朱云天慌忙收回眼睛,抬头看着屋梁,没话找话:“徐达怎么还没回来,不知人找齐了没有……汤和兄弟的腿又变粗了,真是好兄弟啊……吴良兄弟不爱说话,以后怎么找个媳妇啊,哎,愁人啊。”
他摇头晃脑的姿态让宁巧咯咯一声笑了:“弟弟真是长大了,学会替别人操心了,但愿你今后要有些主见才好,做事不要太冲动。我听徐兄弟讲,你常有危险,所以还是要学会明哲保身要好,有些事情,不一定要拼命的。”
“呵呵,姐姐,我知道了……你,不去睡么?”他这话表面上听起来是关心,暗自却是盼她快睡了,好去偷看她的睡姿。
现在宁巧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心里去,只记得要多看几眼她的敏感部位了。
宁巧有些不高兴的说:“爹娘尚未安歇,我哪能先去睡了,弟弟太不明白做姐姐的辛苦了。”
说完,她拿了尿布就去院子里洗了起来,蹲下的姿势正好突显了她臀部的性感之处,让朱云天再一次睁大了他色狼的眼睛。
冷静!冷静!千万要冷静!你是来干大事的,不要为了一个女人而失去这么多兄弟。天啊,我怎么能这么坏呢?
一想到宁巧,小**就不由自主强硬起来,逼着他向前再进一步,再进一步……
朱云天已经冒了一头冷汗,再有非分之想,可能宁巧就会觉察出不对劲,到时就难办了。想到此,他的小**终于不太情愿的收工回家,全身的欲火也算暂停燃烧了。
第二天中午,徐达带着汤和等四人分别从周围的七八个村子里回来了,见了朱云天就抱怨这个老大真是没良心,让他们跑了一夜的腿,还没觉睡。原来人马都已经打了招呼,在家各自准备了,便收拾兵器到钟离村外集合,大概在今晚就能全部到达。
“呵呵,好!辛苦众位兄弟了,届时我们同商大事。”朱云天道。
徐达有些担心:“万一走漏了风声,被官府的人得到消息,怎么办?”他害怕像上次那样,突然被打个埋伏,一块歼灭,那可就彻底玩完了。
吴氏兄弟不太爱说话,但这时也表达了同样的忧虑,上前道:“大哥,徐达哥哥说得不无道理,在来的路上,确实见到几个陌生人鬼鬼祟祟,在村外游荡……”
好象怕大哥生气,二人说了一半,便闭了嘴,让朱云天自己去想象被人打一个伏击战的可怕后果,自然是糊里糊涂的就死于了非命。
朱云天做出一副沉思状:“有道理,有道理!徐达兄弟,你先吃些东西,再找几人去村外放风,以免不测,呵呵,麻烦你了。”
“操!我难道不用睡觉啦?!”
徐达跟着朱云天学会了说脏话了,张口就来,气得像一头驴,不过他只能是悻悻听命,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
“大哥让我先睡会,两个时辰后我自去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