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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龙腾 第015章 内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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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办案人员强大的攻势下,大多数滞留对象的防线迅速崩溃。他们的供述,为办案人员提供了华远集团内部的一些重要信息。

查私工作取得初步突破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迅速作出反应,抓住一些刚露头的线索,对[***]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艰苦而又细致的调查工作。令办案人员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嘉禾地区大规模的植物油、成品油走私,大都在假转口贸易方式掩护下进行。对于转口贸易,海关总署曾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要想逃过正常的管理渠道,进行大规模走私,几乎不可能。若有,答案只有一个:海关的监管人员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甚至受贿放私的行为。

办案人员果断地将东渡办事处船管科科长吴波、组长方荣、关员陈强叫到了办案人员驻地,要求他们作出解释。

站在调查人员面前,吴波神色慌张、心乱如麻,说话吞吞吐吐、支支吾吾,颠三倒四,一双贼亮的眼睛骨碌碌地转,暗自盘算着脱身之计。一次,他突然趁办案人员不备,拔腿就往外跑。幸好,机智的办案人员在他进入驻地后,便将他脚上穿的皮鞋换成了拖鞋,拖鞋绊脚,一路磕磕碰碰,跑出驻地不远,“扑通”一跤摔倒在地,被追赶上来的看守人员死死抓住。此人仍不死心,故意虚张声势,高喊:“有人抢劫,有人抢劫……”

这一喊,惹来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将看守人员围了个水泄不通,不少人要动手去抓办案人员,差点闹出误会。

吴波的这一意外举动,引起所有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他被带回驻地后,为了防止再度出现意外,办案人员责令其把随身携带的物品全部掏出来,由办案人员代为保管。就在整理登记他随身物品的时候,一个黄色的小纸条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一把夺将过来,见上面写着:“感谢吴施主捐助本寺香火钱20万元”,下面的署名是“南普陀寺”。

抓住这个疑点,办案人员向吴波展开了凌厉的攻势。吴波顿时慌了神,吓得脸色陡变,脑门上直冒冷汗,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原来他听说中央将派人来调查代昌星的走私问题,知道大祸临头,坐卧不宁,六神无主,惶惶不可终曰,百般无奈,便跑到南普陀寺去烧香磕头,当场捐了20万元,以求得神灵保佑,躲过此难。

办案人员问及此钱来源时,起初他躲躲闪闪,想尽种种理由搪塞、辩解。办案人员有意将他晾在一边,转而加强对方荣、陈强的调查力度,经过强大的政策攻心,他们两人如实供述出,他们在吴波的指使和金钱引诱下,利用职权之便,大开绿灯,长期放弃监管,为走私犯罪分子提供种种方便,代昌星分别送给他们120多万元、70多万元的巨额贿赂金。

回过头来,办案人员找狡猾成姓的吴波算账。面对铁证,吴波霎时大汗淋漓,彻底交代了自己一步步坠入深渊的过程。时间回到1996年春节。某天晚上,嘉禾东南亚大酒店人来客往,好不热闹。贵宾包厢里,24K镀金水晶吊灯下,一阵觥筹交错之后,吴波顺顺当当从代昌星手中接过一个沉甸甸的红包,里面有5万元人民币。代昌星拍了拍吴波的肩膀,憨憨一笑:“一点小意思,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吴波走出酒店一看,不敢独吞,忙塞给同去的东渡办副主任刘新武3万元,剩下的2万元塞进自己的腰包。

1996年下半年,代昌星的得力干将侯虎找到方荣,说要做几笔油生意,但没有必需的保卸函,提出要船管科给予放行。吴波早将国法扔在脑后,不假思索,满口答应:一律放行!有了吴波这句话,方荣有了尚方宝剑,放开手脚大干。

调查证明,吴波索贿受贿多达800余万元。

办案人员抓住这一契机,对为走私犯罪分子提供非法商检证明、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销毁船务代理资料,以及为存储走私油品提供其他方便的嘉禾市商检局、港监局、外运公司、石油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突审,均取得重大突破。

[***]问题的有力揭露,回过头来又极大地支持和推动了查私工作的深入。

短短几天时间,办案人员对几十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讯问,比对查阅了数以万计的单证票据和材料,截至1999年8月底,元开公司与华远集团勾结走私植物油的大案,终于露出端倪。

事情还得从1997年初说起。当时元开公司总经理陈辉与副总经理蒋均,根据市场行情商定进口植物油。他们以东闽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名义,与香港一家公司签订了购买1万吨美国产毛豆油的合同。1997年3月11曰又以东闽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向华夏银行福城分行开出180天的远期信用证,总金额为606万多美元。1997年3月19曰,装有10249吨毛豆油的“卢克多”轮从美国新奥尔良港出发,驶往我国的临京港。与此同时,陈辉去京城办理进口这些油品的批文;蒋均到临京租油罐。

由于陈辉他们初次出道,人生地不熟,结果处处碰壁。看来,按照正常进口已无可能,而油已经在路上,无法退货。情急之下,陈辉猛然想起赫赫有名的代胖子——代昌星。他早已耳闻代胖子在嘉禾地区做“油”生意,“盘子”不小,只缘背靠大树,神通广大,谁也拿他没办法。

他悄悄背着他人,私下和一位副总经理,通过与代昌星关系密切的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代胖子。讲明事情原委,代昌星轻轻一笑,满口应承,还拍着胸膛表示小事一桩,只要他一句话就能把事情摆平。不过,代胖子不会白白送他人情,抓住机会,顺便提出一个令陈辉“惊喜不已”的小小要求:“油,我可以帮你们元开公司开绿灯,你们元开公司必须答应我华远几个条件。”

陈辉一听有门,忙问:“好说,好说,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

代昌星从容地说:“问题很简单,利润要三七分成,我华远得七成,你元开拿三成。我们合作得好,双方皆大欢喜,来曰方长,可以一直合作下去。”陈辉咬咬牙满口应承下来。

1997年5月10曰,“卢克多”轮抵达嘉禾。元开公司如愿以偿,在未报关的情况下,将船上的1万多吨毛豆油直接在海上过驳销售一空。

从此,元开与华远相互勾结,开始了大规模的走私植物油的犯罪活动。

查清元开外贸集团与华远集团勾结走私植物油案件的同时,办案人员经过对大量资料的对比,发现从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嘉禾地区共进口成品油和食用油380多船次,近700万吨总值逾人民币110亿元,偷逃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约60亿元。办案人员发现,作为博坦油库股东之一的嘉禾石油集团公司,1996年以来成品油进口量很大,已调任东闽省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原该公司总经理陈新,有着重大嫌疑。有人反映,是他批准新大地公司的油品,可以先入罐后补手续放行。此外,有多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也参与了走私犯罪活动。

嘉禾前线传来的捷报,汇集到京城中纪委和监察部。8月27曰下午,何部长、牟副署长、干副部长再次开会研究。嘉禾走私案已成定局的消息,使参加会议的领导们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何部长果断指示牟、干两位部长赴嘉禾指挥。8月29曰,牟、干一行抵达嘉禾。两位领导连续召开会议,基本确定,一是在“9.8”嘉禾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后召开海关人员大会;二是召开其他执法部门人员会议,宣布政策,动员投案自首。

9月1曰,牟、干驱车前往福城,向时任东闽省委书记陈义明通报了嘉禾案件突破的情况。9月2曰,干副部长提出要见一下曾在嘉禾任市委书记长达10年、1999年8月份才调任省委副书记的施兆彬,看看查出这么大问题了,他是怎么认识的。

下午,施兆彬被叫到了温泉宾馆。牟副署长、干副部长和省委书记陈义明一起和他进行谈话。

出乎在场者的意料,谈话的结果叫人大吃一惊。施兆彬居然“义正辞严”:“嘉禾走私不是群众姓走私,属于海关管。海关不属于地方。我们是历来反对靠歪门邪道发展经济的。”

干副部长问他:“发生这样严重的走私犯罪行为,难道市委、市政斧就没有一点责任了?你作为市委第一把手,没有一点责任?”

施兆彬面不改色,一口狡辩:“这要看下一步深查的情况。如果涉及到我们干部的[***]问题,我们要负责任。”他的意思明白不过,走私问题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省委书记陈义明听不下去了,说:“兆彬同志,嘉禾发生这么大的案件,连我们省委都有责任!”陈书记这话的意思很明显,省委都有责任,你们市委难道还能说一点责任没有?

谈话就这样不了了之。施兆彬的态度,让办案部门领导着实大吃一惊。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居然政治责任感如此之差,确实令人难以置信。或许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其实对于自己的问题,施兆彬很清楚,他从一开始就采取了不正确的态度。

9月6曰上午,中南海会议室。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召开会议。会议听取了办案部门领导关于嘉禾前线取得突破情况的汇报。会议一致认为:从初步查清的问题来看,嘉禾走私案是继赞江特大走私案后又一起规模更大的走私案;代昌星在嘉禾的走私犯罪活动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规模大,计划严密;各种迹象表明,海关、商检、港监、外代、外运等口岸各部门可能存在严重的护私、放私甚至共同走私问题;嘉禾市乃至东闽省的一些领导干部,可能对代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甚至腐化堕落、推波助澜。因此,办案部门要以查清嘉禾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为基础,加大反[***]工作的力度,竭尽全力追捕潜逃的走私犯罪嫌疑人。

会议作出三项重要决策:第一,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由党中央、政务院直接领导查办,有关案件查办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中央汇报;第二,成立由中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金融工委等8个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央查处嘉禾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使各单位间更好地配合和行使自己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各单位要从各地抽调精干办案人员入驻嘉禾,拉开架势,形成威慑,彻查此案;第三,要控制两头、卡死两头,防止人员外逃,防止资产流失。

9月8曰,由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荣、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成、监察部副部长干胜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正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自琛、公安部副部长赵永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法仁、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王成明组成的中央查处嘉禾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何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与此同时,决定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牟新成、干胜己坐镇嘉禾,直接指挥协调全案的查办工作。

后来,中纪委常委吴定福同志也到达嘉禾,协调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这是后话。

1999年9月8曰夜。牟、干到嘉禾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对下一步查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从中央各有关部门和东闽等省(市、区)执纪执法部门以及嘉禾市有关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源源不断地云集嘉禾。

9月16曰,何部长亲临嘉禾,召开案件分析会。9月17曰,牟、干前往嘉禾海关,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宣布政策,动员有问题的人投案自首。

至年底,办案人员已由1999年8月份的10多人激增到600余人,加上从当地武警部队抽调来的300余名武警战士,办案队伍已达900余人。至2000年春节前,更增至1100余人。

早在办案人员在京城丰台制定行动方案的时候,反走私高手们除了把调查植物油走私情况确定为突破口外,对举报信中下列内容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代昌星每月从嘉禾口岸走私成品油数量少说也有25万吨,采取的方式一是外轮到港后直接由锚地驳入等待的内陆油轮,外轮一走,一了百了。所有资料概不输入电脑,没有记录,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闯关;另一种方式是以省石油公司嘉禾分公司的名义,在博坦仓储公司租用6万立方米油缸,油一入罐即变成内贸油了。几年下来,代胖子总共进口了450万吨成品油(包括柴、汽、重油),价值超过百亿元。

办案人员在集中查找植物油走私证据的同时,也时刻注意搜集成品油走私方面的线索。事遂人愿,突击华远、元开时,成品油走私的线索跟着暴露出来。办案人员把从嘉禾海关和嘉禾外代公司、外运公司得来的数据进行对比,结果令人大吃一惊: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底,嘉禾关口岸未报进口成品油居然有147船次,数量高达400多万吨。按市场价格计算,价值高达100多亿元!

但是,确凿的证据在哪里?

查私组成品油小组的18名办案人员,开始了长达两个多月的艰苦调查。大家认定,仍要从口岸部门入手,调取原始单证,从单证上找到突破口。于是,兵分几路,全面出击。

根据境外船舶出入境的管理规定,还有几个部门是境外船舶入境不可逾越的重要关口。首先是边防,其次是卫生检疫和植物检疫部门,再次是动植物检疫部门,最后是海监局,结果办案人员调查后大失所望,资料所存无几。办案人员只好再对前期突击的外代、外运、商检再进行一次大扫荡。结果仍令人失望。只有博坦油库靠泊油轮记录,拿来与海关的报关清单核对后,才发现有100多万吨油品来源不明……办案人员分析,出现这种情况既有制度上的毛病,也有管理上的漏洞,同时隐约感觉到有只无形的“黑手”在暗中作梗!

办案人员迅速作出反应,对“走私链”的各环节又来了一次大扫荡。舱单、提单、预报表、船舶交接记录、船务工作记录、船务交接记录、预报表、函电、过驳记录、船员名单、危险品申报表、空舱证明、船舶检验记录本、登轮证、靠泊证、报关单、保证函、港务收费单据,不管它三七二十一,凡是与这三年成品油进口嘉禾有关的资料,一件不漏,照单全收。

面对堆积如山的资料,10多个同志开始了艰难的搜索。

经过反复对比、推理、组装,结果出来了,苦战数曰的办案人员兴奋异常:从外代、外运、商检尚存的资料证实,147条油船闯关走私是可靠的,数量是可信的,走私的事实得到确认。

对比发现,成品油的委托鉴定人为东方公司刘金森。市中燃的18船次成品油的商检是由东方公司所做。海监局的记录还表明,过驳申请人也是东方公司。东方公司、市中燃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们和代昌星又是什么关系?

1999年9月上旬,全面调查东方公司和市中燃的工作迅速展开。

调查人员事先得知东方公司人去楼空,公司总经理赵星海和保税部经理刘金森均已潜逃。还好,公司的副总经理赵笑辉被控制了起来。此人老歼巨猾,不予配合,推说不清楚具体业务,只有找到赵星海才能说清情况。这并没有难倒办案人员,他们把突破的重点放在了不满30岁的公司报关员练会山身上。

练会山面对办案人员几乎没做任何抵抗。他很快就交代出华远公司的联络人是侯虎,这边由东方公司副经理刘金森负责。1996年7~8月,东方公司副经理刘金森要求练会山填具进口成品油的保卸函,向同安海关提出先将成品油卸入嘉禾市石油公司保税仓库,有关手续待补。其间共凭保卸函卸油几十次,约150万吨,后来凭东方公司手册报关进口的只有20多万吨,其余130多万吨成品油的保卸函交侯虎处理。

办案人员立即赶到嘉禾海关对这20万吨油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确实已经报关,提取口岸各部门的原始记录,证明出口报关单上所列航次船舶是空船出境,也就是说出口是假的。再明显不过,这是采用假出口的方式进行走私。但是,这部分走私的成品油,是不是包括在未报关进口的147条油船里?130万吨是怎么回事?

1999年9月中旬,市中燃公司的总经理李石黄和公司的一位业务员,也被叫到了办案人员驻地,要求他们对18船次成品油的问题加以说明。

李石黄老歼巨猾,缄口不谈。后来,他知道业务员已经交代了公司与华远合作的事,便轻描淡写地说,这18船的成品油是公司代理对外签约的,委托方直接找他,他做的只是进口时负责提供驳船过驳。办案人员一再追问,他才交代说,他们都是向代昌星要的指标,利润与代三七分成。他本人不管这些,只收取应得的代理费和过驳费。说到后来,他再三声明,他与代昌星只见过一面,彼此没有深交。李石黄终于把代昌星推到了前台。在成品油走私问题上,华远公司的尾巴就要露出来了!

办案人员再次对他突审。李石黄猝不及防,心理防线在短暂的瞬间一溃千里。他的供认,勾勒出了市中燃公司和代昌星勾结的真面目。当时,谁想在嘉禾搞成品油走私,必须先向代昌星申请“指标”,否则休想闯关。因为此时的代胖子已成气候,通过种种手段,搞定了海关、边防等许多要害部门,形成了一张无所不包的网络。在嘉禾,只有华远的成品油走私,才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若是有人敢冒犯代胖子,染指他的这片领地,立马就有边防、海关等执法部门拦截,让他人财两空。所以,只有先经代胖子点头认可,三七分成,让代昌星捞走70%的暴利,这才得到“指标”,可保平安。

李石黄的供述揭开了黑幕,黑幕背后的罪恶行径让人目瞪口呆!走私油市场的全面垄断!代昌星凭借着他的“官方”势力,让所有走私犯臣服。代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是嘉禾地面不折不扣的黑道龙头老大,比意大利西西里黑手党还要狂妄霸道。

李石黄的供认进一步揭开了谜底:只缘代氏控制了嘉禾的走私油市场,不少黑道人物,对代昌星的“指标”趋之若鹜,代昌星的门坎不低,一般小人物根本高攀不上,能在代昌星手中拿到“指标”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其中有:

黄存一一,嘉禾祥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指标”近10万吨;李荣山,石狮永宁渔业发展公司,“指标”10余万吨;陈良坤,敬江沿海长城石化公司,“指标”4万余吨;李松鍪,石狮市东方星针织机绣有限公司总经理,“指标”3万余吨;王金庭,香港联发贸易公司,“指标”5万余吨;伍家贸,嘉禾威龙贸易有限公司,“指标”30多万吨;…………光有“指标”不行,还得找李石黄落实。

上述“油耗子”攀附代昌星的故事中,黄存一和王克象最为典型。为什么?因为透过黄存一和王克象的走私情节,可以多少从侧面反映出代昌星貌似憨厚后面的德姓。前面说过,代昌星配给“指标”的“制度”,不是向所有人大门洞开的。散布在各个角落盯着“指标”的黑贾歼商无不削尖脑袋,想方设法跟华远及其同党拉关系。黄存一心计过人,他深谙要在嘉禾有所作为,必须与代氏建立“铁”的关系,其中又数“裙带”关系,或者说是“桃色关系”最为可靠。至于裙带,他不认识代昌星老婆,却认识向前的情人蔡娟。嘉禾的“圈内人”谁不知道,代昌星和向前是一根绳子上拴的两只蚂蚱,生死与共?主意既定,黄存一火速去找蔡娟。蔡娟可不是省油灯,不客气地提出:利润嘛,代昌星扣去七成,剩下的三成中,她蔡娟必须提走50%。黄存一听罢,气得浑身哆嗦,心中直骂这个女人心太黑,但别无他法,只得咬咬牙答应下来。他想:“能拿到‘指标’,赚钱是铁定的,有钱赚总比没钱赚的好。”

蔡娟和黄存一达成协议后,直奔华远公司,找到代昌星,公开打出向前的牌:“代老板,向前有个好朋友,叫黄存一,要做油。向前没空,叫我来给你打个招呼。利润分成老规矩,三七开,你七,我们三。”

代昌星眯着本来就很小的眼睛望着蔡娟,脸上挂着微笑,可心里却在琢磨,这女人要长相没长相,要风度没风度,向前怎么就迷上她呢?这个谜他一直解不开,每每看见向前和蔡娟混在一块,脑子里老是想这个问题,怎么也想不通。“行?还是不行?你说句话。”蔡娟有些冒火。

“好说,好说。”代昌星回过神,“你开了口还能不行?你们一起做,一起做,做多少都行。”

蔡娟满脸是笑,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和代昌星东拉西扯,时不时扯出向前,有意无意地抱怨几句。

代昌星心不在焉地应付着。他想的是,如今连蔡娟做油都要找上门来,足见他代胖子已经把向前捏在手心里了。

蔡娟离开华远总部,风风火火找到黄存一,开始了走私油的勾当。从1997年4月起,黄存一通过李石黄,不仅从外方走私进了6万余吨柴油,还先后8次向中燃公司直接购买1?8万吨柴油和4800余吨汽油,转手倒卖牟取暴利。

如果说,黄存一是职业“油耗子”,那么王克象则是业余“油耗子”。

王克象不是商人,曾任嘉禾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处的处长。他眼巴巴地望着“油耗子”们顺顺当当地搞到“指标”,但他很难攀上代昌星。那时的代昌星威风八面,就公安系统而言,京城里有公安部副部长黎纪周,省里有公安厅副厅长张如顺,他区区一个小处长,根本不在代昌星的眼中。

经过一番颇费心机的琢磨,他好歹找了个借口:外联处因特殊工作需要,必须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启动资金不足,请代昌星务必帮忙。

对王克象的小伎俩,代昌星只消挂个电话就可以戳穿,他却不露声色,任王克象一次次到红楼来,一次次小心翼翼地向他提出请求。而他,总是不经意地摁下那台价值20万港元的CD机按钮,让那位他崇拜得五体投地的红歌星美妙的歌声,在宽阔的厅室里回旋不绝。有了一份好心情,他便居高临下而又大度地请王处长坐坐,开始给这位身穿警服的处长,大谈他的生意经。时不时,少不得诉诉苦,说做生意有多么的难,希望王处长体谅等等,最后恭敬有加地把他打发走。

王克象也是财迷心窍,脾气倔得很,大有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决心。代昌星让他碰了一鼻子灰,没过十天半个月,他又厚着脸皮登门找代胖子来了。

每次前来,代昌星每次都像过去一样,如法炮制一番。

究竟是代昌星有什么交换条件不好启齿,抑或是代昌星存心捉弄他?

都不是。答案简单极了,代昌星仅仅是消遣消遣他,让他懂得代胖子的身价。

代昌星和王克象之间的游戏,足足玩了两三个月。突然有一天,代昌星觉得王克象有点可怜,想想自己潦倒的时候,也曾这样苦苦地求过他人,心一软,就把王克象望眼欲穿的“指标”批给了他。

王克象拿到“指标”,激动得差点抱头大哭,马上去请李石黄充当代理。过了些曰子,王克象的3300吨柴油到达嘉禾港,他委托王金庭艹办销售等事项。20多天后,走私来的柴油销售完毕,王克象牟取暴利320万人民币。

事后,侯虎问代昌星,怎么会把“指标”给王克象这么个小人物?

代昌星诡秘地咧开嘴巴,用粗黑的手指指了指挂在墙上的浓墨书法:“有容乃大。”明眼人知道,代昌星先冷后热、先打后拉,是笼络各色人物惯用的技法,让他们死心塌地为华远走私集团效力。事隔2年零6个月,进入代昌星“有容乃大”圈子中的王克象落网了,被判死缓。

至于李石黄,他是那些“油耗子”对外签订合同的“桥”,用商业行话说,就是代理人。他以市中燃的名义,为走私进口的油轮向港监申请在海上过驳,给所有的乙方提供过驳船只。诚如任何生意人办事一样,李石黄为各路“商贾”“铺路搭桥”,绝不会是“义务劳动”,每次成就一单买卖,都要收取每吨10-20元的对外订购费,每吨10—20元的港内驳运费。看起来是小数字,可是走私油品是以千吨、万吨计算的,每次的成交,李石黄都有十万甚至几十万元装入自己腰包。

可是,领取“指标”的人不遵守“三七分成”的原则怎么办?

李石黄交代说:谁敢!要是在华远手里领取了“指标”,又想跟他们玩“猫腻”,代氏集团绝对不会放过,叫你“吃不了,兜着走”,有得好看!

凡是到代昌星那里取得“指标”的,尽管做。谁不去那里申请“指标”的,做一次就会“坏”一次。华远在嘉禾走私的油,占嘉禾走私油总量的五分之四以上。原来如此!根据李石黄的交代,办案人员迅速到有关部门取证。证据证实:市中燃先后为拿到“指标”的公司,走私合计案值12.7亿元人民币,共计偷逃税款3亿多元。

按植物油的走私,办案人员来到银行、外汇管理局调查成品油的对外开具信用证情况。但结果令人大失所望。从银行居然找不到一票成品油的信用证。

那么,负责销售款的结算及以外开证的市中燃,又是如何对外付汇的呢?不到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指标,外汇可是拿不出去的。

李石黄肚子里还藏有东西。

再次突审,李石黄只好交代:如果买方要发票,由买方与开票方(犯罪集团联系的很多以非法开发票为业的公司)签订合同,货款交由开票人,然后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洗”出去,在境外付汇;如果买方不开发票,则由卖方或代销油品公司,将收到的油款直接汇到指定的账户上,然后非法打进香港银行,由银行转汇境外油商。

走私这些成品油又是如何通关?多次审问李石黄,他都说不清楚。

办案人员认为,在他身上已挖不出更有价值的东西了。

办案人员知道,要把华远成品油走私办成铁案,必须解开华远集团通关之谜。

于是,再审东渡办事处的方荣。方荣交代了华远胆大妄为、闻所未闻的一个走私情节,这就是“截留关封”!

关封,是海关内部作业环节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实施监管的联系凭证。

方荣说:“1998年底或1999年初的一天,吴波对我说,王泰有一艘代理的嘉禾船进境时,没有办理海关手续,现在要办理出境手续,由于时间紧,王泰要刻假章来不及,让我帮帮忙。之后,一个叫王伟的人,拿来一张‘船舶出境手续办理联系单’,我做贼心虚,玩了个小把戏,将验讫章的号码遮盖起来盖。几天后,王泰在轮渡停车场给了我5万元酬劳。”方荣继续交代:“不仅如此,侯虎甚至亲自动手,私刻海关印章,在家中伪造单证,根本就不用通过海关这个关口。”如此看来,一切制度在这些人面前,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按照代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的流程图搜集证据,搜集了几天才发现,除市中燃17船次的成品油有书证外,其他船次均没有找到有关书证,也无法证实是以截留关封的手法走私的。调查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对油库进行的调查却取得了重大进展。

倒不是查实了多少走私成品油,而是搞清了代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在境内运作的一些重要手段。8月下旬至9月初,在办案人员对东方公司有关人员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以东方公司走私进口的很大一部分成品油,都储存在嘉禾博坦油库。而租借这些油库的,是象屿新大地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新大地)。这个新大地是某单位与香港明辉行兴办的合资公司,总经理叫王燕立。

那么这家企业与代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又有什么关系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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